南都訊 記者王衛 通訊員梁坤華 馮玉芳對於廣大菸民朋友來說,工作中菸癮發作抽根菸是正常不過的事,可是近日中山南頭鎮的曾某就因為在工作的地方抽了根菸而被送往中山市拘留所,度過了難熬的1天。
這一切,皆因他是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
據悉,曾某是南頭鎮新希望五金電器公司的廠長。
8月9日,南頭消防大隊在開展夏季消防檢查中,發現該廠廠長曾某正叼著一支菸在倉庫搬運天那水。
消防監督員迅速上場進行勸阻教育,但曾某不顧勸阻,繼續吸菸,並反駁稱:『這些都是密封好的鐵桶,又沒有泄露,抽根菸沒什麼問題』最後消防監督員一把抓下其嘴上的菸踩滅。
經調查,該廠在生產中需要用到天那水、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當時共存放桶裝天那水約600斤以及桶裝油漆36斤,曾某身為廠長,不但沒有以身作則,相反竟然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高的場所吸菸,其消防安全防范意識極差。
對此,南頭消防大隊依法對曾某處以行政拘留一日的處罰。
消防部門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違反規定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高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