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教育3月14日訊,近日,山東省教育廳擬定了《山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辦法』第十條明確指出,有抽菸、酗酒等不良嗜好的學生不能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已經通過認定的應取消其受助資格。
該消息一經發佈,便引發了廣泛的社會討論。
此次擬定的認定辦法,范圍包括山東省內幼兒園、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的所有全日制就讀的受教育者。
辦法所稱家庭經濟困難,是指學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
辦法規定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基本認定依據,包括家庭經濟因素、特殊群體因素、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素、突發狀況因素、學生消費因素、以及其它影響家庭經濟狀況的因素。
此外,辦法還明確不能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行為,包括隱瞞家庭經濟實際情況、提供虛假信息的;由於家庭建房、購房、購車等原因造成家庭經濟暫時困難的;生活奢侈浪費的,如購買與學習無關的高檔消費品、經常自費外出旅遊且消費較高、擅自在外租住民房、經常出入營業性網吧等;有抽菸、酗酒等不良嗜好等其它不符合認定條件的。
而有抽菸、酗酒等不良嗜好的學生不能認定為貧困生的認定依據引起了網友爭議和討論。
大部分網友認為,這樣的規定『沒毛病』,真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會拿錢去抽菸酗酒,養成不良嗜好。
但是也有網友認為,抽菸喝酒可以算作一種不良習慣,但是和經濟狀況不能構成直接關系,辦法中對於抽菸、酗酒的標準和程度還有待準確認定。
對此,山東省教育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回應稱,給家庭困難學生的資助獎金是用於正常的學習生活,不是用於高消費活動。
對於學生來說,也不應該養成這些不良嗜好。
並且,此辦法的出臺也是征求了多個高校意見的結果。
但是因為目前在走公開征求意見程序,還不是最終認定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