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者:用戶360280423411150
菸草專賣法律有』一法、一條例、三個令和司法解釋,這些規定成為菸草專賣管理人員日常執法的基本依據:
《菸草專賣法》。
1991年6月29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0次會議通過,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1997年7月3日由國務院頒佈施行,它對《菸草專賣法》進行具體化,便於操作;
《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
2007年2月5日經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辦公會議審議公佈,自2007年3月7日起施行;
《菸草專賣準運證管理辦法》。
2002年6月4日經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公佈,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菸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2010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自2010年3月2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