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山|區|人|民|檢|察|院
誠信315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
保護青少年成長起航
未檢閩e站
別讓電子菸『圍獵』青少年
消費者權益保護日
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日』, 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目的在於擴大消費權益保護的宣傳,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2023年3月15日上午,倉山區人民檢察院聯合福建省菸草質量監督檢測站、倉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及福州市城南菸草專賣局在倉山區臨江街道港頭社區黨群服務中心開展 『3.15』消費者權益日普法宣傳活動,重點就電子菸對青少年成長產生的危害進行普法宣傳教育,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菸侵害,為青少年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開展監管普法宣講
參加活動的相關執法部門人員集中黨群服務中心一樓會議室,共同觀看《『奶茶杯』不能碰》警示短視頻。
宣講活動結束後,人員集中在黨群服務中心門口,進行『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菸侵害』簽名活動,共同踐行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責任。
提供法律咨詢服務
活動現場開設了法律法規宣傳點,對專賣法、許可證管理辦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電子菸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現場講解,引導零售戶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共同維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奶茶杯』危害宣傳
向消費者講解了『奶茶杯』等『三無』產品電子菸的危害,並展示國標與非國標電子菸產品的區別,發放電子菸監管規定、『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菸侵害』等宣傳單,共同維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近年來,倉山區人民檢察院始終秉持『守護心靈、關愛成長』工作理念,主動融入服務社會綜合治理大局、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聯合福州市城南菸草專賣局出臺《關於在檢察公益訴訟中加強協作配合保護未成年人免受菸侵害的工作機制》,共同推動形成未成年人公益保護合力。
通過制發訴前檢察建議,推動相關部門開展未成年人吸食電子菸專項治理,排查商戶212戶、勸導下架61戶,促成電子菸監管要求編入《市場監管相關法律摘要匯編》,印制『不得向未成年人售菸《電子菸》、酒』警示標語投放轄區持證卷菸零售戶以及酒館、餐吧、KTV、臺球室等娛樂休閑場所,在轄區內警民交流中心設置電子菸危害宣傳專區,廣泛開展未成年人禁菸宣傳教育活動。
策劃 | 陳媛媛 陳敏臻
稿件 | 李芳芳
編輯 | 鄭雲龍 林崇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