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刑!長沙中院判決一起00後大學生販賣『上頭電子菸』案。

近幾年

市場上出現一種

類似電子菸的產品

號稱『上頭電子菸』

殊不知這種電子菸裡添加的

卻是含有合成大麻素的菸油

獲刑!長沙中院判決一起00後大學生販賣『上頭電子菸』案。

加入該新精神活性物質

吸食後產生所謂的『上頭』感覺

就是毒品進入人體後的短暫『快感』

長期吸食你會頭暈、嘔吐、精神恍惚

過量吸食還會休克、窒息甚至猝死

近日

湖南長沙中院判決了一起

販賣合成大麻素電子菸

的毒品案件案件

販賣人涉案時年齡

不到20歲

著實讓人唏噓

基本案情

2021年8月28日7時許,吸毒人員廖某找被告人劉某購買含有合成大麻素類毒品成分的大麻電子菸並支付300元毒資及30元跑腿費,被告人劉某在收到錢後聯系上線梁某,並向上線微信轉賬330元購買2支含有合成大麻素類毒品成分的大麻電子菸。

隨後,被告人劉某在長沙市雨花區某酒店一樓電競區將電子菸交給廖某。

廖某、王某及被告人劉某共同吸食了該電子菸。

裁判結果

△長沙中院庭審現場

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劉某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長沙中院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審判程序合法,定罪準確,量刑適當。

考慮被告人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態度好,再犯罪的社會風險較低。

據此,依法改判劉某拘役五個月,緩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該案其他涉案人員也均受到相應處罰。

普法時間

2018年、2019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菸草專賣局連續發佈《關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菸的通告》以及《關於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菸侵害的通告》,明確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

2021年7月1日起,合成大麻素類物質被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類增補目錄》,正式被列入管制。

在此之後實施的販賣含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制品的行為,應以販賣毒品罪定罪處罰。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電子菸管理辦法》明確: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菸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菸

漫漫人生路走好每一步

毒品危害大青年莫好奇

【供稿:長沙禁毒】

下意識轉身……

國家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提醒您:

珍愛生命 遠離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