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播倒賣『上頭電子菸』獲判7個月。

女主播混跡酒吧時經朋友推薦,瀏覽朋友圈時看到廣告,出於對『上頭電子菸』的好奇,唐某某不僅以身試『毒』,甚至還倒賣獲利。

日前,經嘉定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唐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處罰金。

年僅20歲的唐某某是一名網絡女主播,顏值高、身材好的她卻深感主播工作壓力很大,內心十分壓抑。

後來,唐某某就會經常去酒吧玩,發現很多朋友都在嘗試一種叫『上頭電子菸』的新奇事物,緊跟潮流的她也由此萌生了試一試的想法。

不久之後,唐某某在朋友圈看到別人打廣告,宣稱『上頭電子菸』能夠助眠,自覺心情抑鬱、無法入眠的唐某某終究沒有抵住誘惑,購買並使用了『上頭電子菸』。

主播行業工作太累,轉手倒賣卻能輕松掙錢。

雖然唐某某知道『上頭電子菸』屬於違禁品,但是她認為當主播太累,如果能倒賣『上頭電子菸』就能輕松賺錢。

2021年8月6日,吸毒人員小沈通過網絡找上唐某某,並向其轉賬毒資1200元購買『上頭電子菸』。

之後,唐某某便聯系上家,並向其支付666元毒資,將含有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的菸油以快遞方式郵寄給小沈。

2021年9月3日,小沈再次聯系唐某某購買含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的菸油,並向其轉賬毒資2500元。

這一次,唐某某聯系上家程某《另案處理》向其支付1500元獲得菸油後,卻因害怕警方追查而將菸油丟棄。

2021年11月23日,公安機關在辦理小沈吸毒案時發現唐某某有販賣毒品的嫌疑,遂將其抓獲到案。

『在訊問過程中,唐某某主動交代了自己17歲時因涉嫌走私毒品被檢察機關附條件不起訴的情況。

然而她卻沒有吸取教訓,仍舊深陷‘毒圈’,在歧途上越走越遠』承辦檢察官表示惋惜。

據了解,自2021年7月起,中國決定正式整類列管合成大麻素類精神活性物質,這意味著所有品種的合成大麻素類物質,都屬於中國法律意義上的毒品。

所謂的『上頭電子菸』的菸油內含有這種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因此『上頭電子菸』就是一種新型的偽裝毒品,而唐某某販賣含有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的『上頭電子菸』,涉及毒品犯罪。

嘉定區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唐某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規定,販賣毒品,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醒:電子菸作為新生事物受到年輕人追捧,而『上頭電子菸』順勢披上偽裝在年輕人社交圈中傳播,對於這些新生事物應保有警惕之心,切莫隨意嘗試,導致終生後悔。

毒品犯罪害人害己,遠離毒品,珍愛生命。

通訊員 黃迪 新民晚報記者 郭劍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