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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藥』也是『毒』,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作用,將其用作毒品替代品進行非法銷售,害人又害己!已有人因此被判刑!
基本案情
2022年11月至12月期間,為牟取非法利益,黃某在明知『菸膽』內含有藥品成分的情況下,先後兩次聯系張某,以每支人民幣200元的價格購買『菸膽』共計50支,隨後以每支人民幣300元分別銷售給徐某、胡某、張某等人從中獲利。
徐某等人購買到上述『菸膽』後混合在香菸絲中進行烤吸,隨即出現了短暫的頭暈和抽搐感。
案發後,民警從黃某處繳獲『菸膽』41支,從徐某處繳獲『菸膽』2支。
經鑒定,上述繳獲的『菸膽』均檢出依托咪酯成分。
隨後,當地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妨害藥品管理罪對黃某提起公訴。
法院判決
法院審理後認為,依托咪酯為非巴比妥類靜脈麻醉藥,雖不屬於管制類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但屬於國家監管的麻醉藥品,將其用作毒品的替代品進行銷售,破壞藥品管理秩序,危害人體健康,涉嫌妨害藥品管理罪。
本案中,被告人黃某違反藥品管理法規,明知是未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生產的麻醉藥品而向他人銷售,其行為已構成妨害藥品管理罪,應當依法追究其相應的刑事責任。
最終,法院以妨害藥品管理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7000元。
律師提醒
依托咪酯一般呈白色粉末狀形態,是一種麻醉類處方藥品,任何人不得通過不法途徑獲得,隻有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醫療機構才可以合法使用依托咪酯劑,隻有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相關藥品企業才可以銷售依托咪酯原料和制劑。
雖然依托咪酯暫未被列管為毒品,但其危害性不容小覷。
據臨床觀察發現,吸食依托咪酯後會呈現頭暈目眩、四肢痙攣等狀態;大劑量吸食會出現脾氣暴躁、生活懶散等影響人的情緒、思維和意志行為的精神障礙,同時也容易引起呼吸暫停等情況。
如果長期大劑量吸食,容易導致死亡。
總而言之,依托咪酯之所以成為毒品替代品,是由於其本身的麻醉作用以及毒品難以獲得的現實情況。
而由此帶來的最大風險就是,原本非吸毒人員在依托咪酯並非毒品的表象下,忽視了其中的危害,在自主或者被人慫恿的情況下,為了貪圖一時的『上頭』而去吸食。
律師在此提醒,請廣大群眾提高警惕和自我防范意識,切莫被此類含依托咪酯的『時髦』『上頭電子菸』所迷惑。
一旦沾染,不僅嚴重危害自身健康,而且容易引發違法或犯罪行為。
如發現有人販賣或濫用依托咪酯等情況,請積極向公安機關舉報。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之一 違反藥品管理法規,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生產、銷售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使用的藥品的;
《二》未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生產、進口藥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藥品而銷售的;
《三》藥品申請註冊中提供虛假的證明、數據、資料、樣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的;
《四》編造生產、檢驗記錄的。
有前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