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義市人民檢察院在辦案中發現,本市部分商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違法出售香菸、電子菸的行為。
該院未檢部門依法能動履職,多措並舉,深入調查並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孝義市菸草專賣局、孝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嚴格履行監管職責,保護孝義市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免受侵害。
案情回顧
2022年7、8月份,孝義市大眾路汾酒竹葉青某菸酒商行向未成年人侯某某出售香菸;2022年8月份,孝義市貞觀大道悅居樓下某便利店向未成年人薛某某出售香菸;2021年9月5日,孝義市大眾路三運旁某商店向未成年人武某某銷售電子菸。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菸、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
菸、酒、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或者彩票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電子菸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菸產品。
電子菸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經查,大眾路汾酒竹葉青某菸酒商行、貞觀大道悅居樓下某便利店內雖粘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的標識,但其長期違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香菸。
大眾路三運旁某商店內不僅沒有出售電子菸的營業執照,店內也未粘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的標識,但其違法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菸。
而孝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孝義市菸草專賣局卻未認真履行法定監管職責,致使社會公共利益、未成年人這一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處於持續受侵害狀態。
監督履職
為了治理這一社會難題,最大限度保護好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孝義市人民檢察院未檢檢察官針對這一線索制定了周密的調查方案,及時調取了購買香菸、電子菸的未成年人的證言及戶籍信息資料,並組織這些未成年人指認售菸門店,據此對涉案售菸門店進行現場勘驗、調取門店經營者的言詞證據。
在此基礎上,未檢檢察官向孝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孝義市菸草專賣局的相關工作人員核實了其怠於履行監管職責,致使社會公共利益、未成年人這一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
最終,孝義市人民檢察院向兩家職能部門制發了檢察建議,督促孝義市菸草專賣局及時履行對商店向未成年人銷售香菸、電子菸的監管職責,督促孝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履行對商店無證經營電子菸以及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的監管職責。
未成年人吸菸的危害
未成年人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由於未成年人在生理上尚未發育成熟,長期吸菸對未成年人的呼吸道、心血管、神經系統、消化系統等都有很大程度的傷害,無良商家片面追求經濟利益,長期向未成年人出售香菸、電子菸的行為,嚴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
結語
保護好未成年人是一項神聖的『朝陽事業』,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履職貫穿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全過程,在未成年人保護大格局中肩負重要使命。
下一步,孝義市人民檢察院將以治理向未成年人售菸行動為契機,秉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精準履職,最大限度保護好未成年人切身利益,認真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嚴格履職,切實糾正相關市場主體違法行為,凈化未成年人成長的社會環境,力爭以高質量的檢察履職為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長保駕護航!孝義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