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換馬甲』 呼喚監管嚴查處。

原標題:電子菸『換馬甲』 呼喚監管嚴查處

記者近日調查發現,目前市面上又出現了大量以『奶茶杯』『可樂罐』為代表的電子菸產品,其外包裝上鮮有詳細中文說明和生產廠家等信息,也沒有生產許可證,為『三無』產品,但因其獨特的造型和豐富的口味,吸引了大量未成年人吸食。

家長對此深惡痛絕。

《法治日報》

眾所周知,所謂的電子菸是一種模仿卷菸的電子設備,其菸油主要成分是尼古丁,並添加大量調味劑、芳香劑,制成如冰激凌、咖啡、白桃等口味的新型菸草。

據報道,由於電子菸中的調味劑一般來說是化學合成的,吸食後可進入血液,給人體造成危害。

如果青少年一旦接觸到電子菸,對他們的健康、安全會產生直接的威脅。

因而,國家層面已明令禁止售賣此類產品。

但一些不法商家竟然給電子菸『換馬甲』,以『奶茶杯』『可樂罐』等名義售賣,這無疑是對法律法規的一種藐視,更是對民眾,包括青少年身體健康的一種不負責任的惡劣行為。

其實,向青少年售賣電子菸也是有禁令的。

國家菸草專賣局發佈的《電子菸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菸產品。

電子菸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此外,去年10月1日實施的電子菸國家標準中要求,鑒於水果、食品、飲料等調味電子菸和無菸堿電子菸對未成年人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容易誘導未成年人吸食,標準明確規定不應使產品特征風味呈現除菸草外的其他風味。

但事實上,很多商家不僅給電子菸『換馬甲』,而且見人就賣,並不問年齡。

電子菸『換馬甲』呼喚監管嚴查處。

一方面,監管要『嚴督查』,應對市場上的各種電子菸進行常態化的督查、檢查,絕不能讓無良商家打著『水果』『飲料』等幌子給電子菸『變裝』,更不能讓無良商家把調味電子菸售賣給未成年人。

另一方面,監管要『嚴處罰』,一旦查獲售賣調味電子菸的行為,就應采取『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讓其付出應有的代價。

此外,監管部門還應建立健全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廣大市民通過撥打國家菸草專賣局舉報熱線或向當地、上級菸草部門投訴等方式舉報,讓售賣『三無』電子菸行為如無生存土壤,無銷售市場。

相信只要監管嚴督查、嚴處罰,再輔以舉報獎勵,就一定能有效遏制『三無』電子菸,從而讓『三無』電子菸『露頭就遭打』,入市無門,無處遁形。

《葉金福》

來源:四川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