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上頭電子菸』 被告人最高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

  中國山東網-感知山東6月25日訊《記者 張敏敏》6月25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626國際禁毒日』新聞發佈會,公佈了6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其中,涉及販賣『上頭電子菸』案。

  2021年7月至9月,被告人李某甲明知『上頭電子菸油』屬於國家規定管制的違禁品《含有合成大麻素》,仍向被告人尹某等人多次販賣。

尹某在購買『上頭電子菸油』後,與被告人李某乙分裝到小塑料瓶或者電子菸彈中,通過微信對外販賣,其中李某乙還向未成年人販賣。

被告人靳某購買裝有『上頭電子菸油』的菸彈後,多次加價向吸毒人員販賣。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甲、尹某、李某乙、靳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制規定,非法販賣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電子菸油,其行為均構成販賣毒品罪。

李某乙向未成年人販賣毒品,依法予以從重處罰。

綜合本案犯罪事實情節及各被告人的認罪態度、分別判處各被告人三年到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蔣海年介紹,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國外一些不良的生活方式、負面文化對國內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

本案中的所謂上頭電子菸,實際上就是在普通電子菸中添加了毒品大麻油,系毒品。

此類的新型毒品會被犯罪分子用所謂的『時尚』『加料』的名義對外販賣,隱蔽性強、流通速度快、被濫用風險高,甚至會在青少年群體中蔓延。

在此特別提醒廣大的青少年、家長和教育部門,一定要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增強青少年辨毒識毒禁毒意識,遠離毒品,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