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上頭電子菸』的誘惑。

近年來,隨著國家禁毒力度的不斷加大,傳統毒品越來越難以獲得、價格越來越高。

因此,部分不法分子開始把目光轉向麻醉藥品和還未被列管的成癮性藥品,將其用作毒品替代品進行銷售,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他人身體健康。

近日,樂昌法院就依法審結這麼一起妨害藥品管理犯罪案件。

警惕『上頭電子菸』的誘惑。

圖片來源網絡。

該案中,周某、林某為牟取非法利益,於2022年7月至9月期間,在不具備藥品經營資質的情況下,分別從非正規渠道購入含有依托咪酯的電子菸彈進行販賣。

不久,周某、林某非法售賣含有依托咪酯電子菸彈的行為就被公安機關發現了,並被依法刑事拘留,公訴機關以其二人犯妨害藥品管理罪向樂昌法院提起公訴。

樂昌法院審理認為,周某、林某違反藥品管理法規,明知是未取得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生產的藥品,仍分別多次向他人銷售,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其行為均已構成妨害藥品管理罪,故綜合案件事實、情節等,依法判處周某、林某有期徒刑八個月。

據介紹,該案被告人非法出售的電子菸彈俗稱『上頭電子菸』,菸彈中所添加的依托咪酯屬於處方藥,需要醫生開具處方才能購買,雖暫時未被列入國家規定的管制藥品名錄,但具有一定的麻醉作用,吸食後會令人產生暈眩等類似醉酒的效果,如果大劑量吸食則會影響人的情緒、思維,使人變得暴躁易怒,嚴重時還會引起呼吸暫停,甚至導致死亡。

法官提醒,市民要提高警惕,注意近年來毒品犯罪領域呈現出來的新情況、新態勢,避免遭受披上『新外衣』的新型毒品、麻醉藥品的誘惑、毒害,增強識毒、辨毒的能力,切忌因一時好奇、心懷僥幸而買賣、吸食。

如在日常生活中接觸到類似具有麻醉、『上頭』效果的電子菸、飲料等,建議報警處理。

文字:黃健婷 廖攀

編輯:肖聲揚 校對:黃健婷

審核:陳東陽 張遠平

責編:李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