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網購大麻菸油屬於走私毒品,一大學生獲刑6個月。《圖+文》

新民晚報訊 《通訊員 馬超 記者 袁瑋》『我知道大麻菸油在國內屬於違禁品,就怕海關查出來之後警察來抓我……』留學生通過微信向美國賣家網購大麻菸油,不料快遞在入境時即被海關發現。

經檢測,菸油裡含有大麻提取物。

6月22日,徐匯區法院以走私毒品罪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曉麗《化名》獲刑6個月。

圖說:庭審現場 徐匯法院供圖《下同》

曉麗長期在國外讀書,是一所名校的研究生,後因疫情原因回國。

由於需要按照美國當地時間上網課,生活沒有規律。

而家中母親去世、父親查出癌症也讓年紀輕輕的她壓力倍增,甚至有輕生的念頭。

她想起在美國時曾有同學說吸食大麻菸油有緩解壓力和助眠的效果,經同學介紹,曉麗認識了專門販賣大麻菸油的美國賣家,並添加了對方微信。

該賣家經常在朋友圈發佈銷售大麻菸油的廣告。

2020年9月5日在北京實習期間,曉麗經微信聯系以人民幣3148元的價格向該賣家購買8瓶大麻菸油。

同月22日曉麗在北京的暫住地收到包裹。

曉麗說因被男友發現,大麻菸油被她當場扔掉。

今年2月17日,回到浙江老家的曉麗又再次購買10支大麻菸油,不料貨剛剛入境即被上海海關截獲。

經稱重,上述10支大麻菸油總重量為5.74克,經鑒定均檢出四氫大麻酚成分。

3月10日,曉麗被公安機關抓獲。

圖說:快遞裡隱藏的大麻菸油

在訊問中,曉麗承認知道大麻菸油屬於違禁物品,在與對方聊天中多次就安全問題表示擔憂。

為了掩飾,對方每次都會將大麻菸油包裝成衣物郵遞。

且早在2020年曉麗還在境外時,就幫同學購買過兩瓶菸油。

徐匯區檢察院指控曉麗明知大麻菸油為毒品,仍予以走私入境,應以走私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經過徐匯法院審理,根據曉麗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危害程度,以走私毒品罪判處曉麗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法官提醒

審理本案的彭濤法官告訴記者,所謂大麻菸油可以緩解壓力,甚至被小部分年輕人追捧為『潮品』,恰恰是因為菸油裡加入了大麻提取物。

大麻是聯合國禁毒公約中的嚴格管制品,吸食大麻容易產生心理依賴,損傷思考及問題解決能力,大劑量食用還可能出現幻覺、精神失常等問題。

大麻制品不僅限於大麻菸卷、濃縮物,也包括含有大麻成分的電子菸油、糖果、巧克力、餅幹、飲料、藥品等,極具欺騙性。

大麻油含有高濃度的大麻提取物,體積小、易夾藏,具有很強的迷惑和隱蔽性。

相較於傳統大麻,大麻菸油的純度更高,吸食更方便,也因此更具成癮性和危害性。

中國刑法明確規定大麻屬於毒品,寄遞、攜帶、吸食大麻及其制品均屬於違法行為,且無論數量多少,都應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