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監管宣教,讓公眾遠離電子菸。

評論

電子菸監管再趨嚴。

10月26日,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對電子菸征收消費稅的公告》,明確將電子菸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

近幾年,中國對電子菸的監管不斷升級:去年11月,國務院發佈關於修改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明確對電子菸等新型菸草制品參照卷菸的有關規定執行。

今年10月1日,《電子菸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實施,要求未取得菸草專賣許可證不得開展電子菸相關生產經營業務。

事實上,對電子菸的監管還有很大改進空間。

比如,卷菸包裝上被強制印有『吸菸有害健康』等警示語,但對電子菸尚無此要求。

  

強化電子菸監管,根本上還是要讓公眾,尤其是青少年遠離電子菸。

世衛組織早已明確表示,與傳統卷菸一樣,電子菸同樣有害健康。

全球已有超過40個國家或地區明確立法禁止銷售電子菸。

2019年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宣部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控菸工作的通知》,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

同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菸草專賣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菸侵害的通告》,敦促電子菸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及時關閉電子菸互聯網銷售網站或客戶端。

但這些僅為部門規章,尚缺國家層面的立法。

  

此外,部分商家為了追求經濟利益,對青少年宣稱電子菸無害,對老菸民則謊稱電子菸低焦油且具有戒菸功效。

因此,需要相關部門再加大宣教力度,讓公眾切實認識到電子菸有害健康,做到遠離電子菸。

文: 張磊《媒體人》

編輯:管仲瑤

校對:馬楊

審核:徐秉楠 閆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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