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電子菸產品等限量寄遞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 甘皙
記者今日從國家郵政局獲悉,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郵政局發佈《關於電子菸產品、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等限量寄遞的通告》,對寄遞電子菸產品、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等實行限量管理。
根據通告,寄遞電子菸產品每件限量為:菸具2個;電子菸菸彈《液態霧化物》或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菸等》6個,合計菸液容量不超過12ml。
寄遞菸液等霧化物及電子菸用菸堿每件限量為12ml。
寄遞菸具、電子菸菸彈《液態霧化物》、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菸等》、菸液等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準多件寄遞。
通告還要求,對因技術審評、質量監督檢驗和鑒別檢測等特殊情形需超量寄遞菸具、電子菸菸彈《液態霧化物》、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菸等》、菸液等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按照屬地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辦理。
依法取得菸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菸交易主體之間寄遞菸具、電子菸菸彈《液態霧化物》、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菸等》、菸液等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按照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跨境限量寄遞參照本通告規定執行。
主要品牌快遞企業表示,將按照通告要求嚴格執行相關規定,加強網點培訓,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對客戶、消費者和業務員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