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國家標準10月起實施 市場監管總局:不含菸堿的電子菸產品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來源:央視新聞

《電子菸》強制性國家標準將於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相關負責人今天《13日》介紹了相關情況。

問:《電子菸》國家標準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2021年11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750號》,增加第六十五條,『電子菸等新型菸草制品參照本條例卷菸的有關規定執行』。

2022年3月11日,國家菸草專賣局制定發佈了《電子菸管理辦法》,將於5月1日正式施行,辦法提出『電子菸產品應當符合電子菸強制性國家標準』。

因此,制定《電子菸》強制性標準是落實上述法律法規的重要手段,也是建立電子菸監管體系的重要技術支撐。

2022年4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發佈了GB 41700-2022《電子菸》強制性國家標準。

該標準由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家菸草專賣局,組織全國菸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相關技術機構制定。

標準內容主要包括:一是明確了電子菸、霧化物等相關術語、定義;二是對電子菸設計和原材料的選用等提出原則要求;三是對電子菸菸具、霧化物和釋放物分別提出明確的技術要求,並給出了配套的試驗方法;四是對電子菸產品標志及說明書進行了規定。

問:《電子菸》國家標準技術內容的突出特點是什麼?

答:《電子菸管理辦法》明確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菸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菸。

基於《電子菸管理辦法》的監管要求,並接軌國際監管趨勢,借鑒國際監管經驗,《電子菸》國家標準提出了科學適用的技術內容,其突出特點體現在:第一,規定電子菸是『用於產生氣溶膠供人抽吸等的電子傳送系統』,將不含菸堿的電子菸納入電子菸定義范圍。

第二,鑒於水果、食品、飲料等調味電子菸和無菸堿電子菸對未成年人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容易誘導未成年人吸食,標準明確規定不應使產品特征風味呈現除菸草外的其他風味,並明確要求『霧化物應含有菸堿』,即不含菸堿的電子菸產品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第三,標準依據添加劑的使用原則,經過充分安全風險評估論證、實驗驗證並廣泛征求意見後,明確列出允許使用的101種添加劑,納入添加劑『白名單』。

問:《電子菸》國家標準將於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設置該實施日期是基於什麼樣的考慮?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五條有關規定,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服務,不得生產、銷售、進口或提供。

標準正式實施後,市場上銷售的電子菸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考慮到《電子菸》國家標準發佈後,電子菸生產企業需要根據標準要求對產品進行合規性設計,完成產品改造,並向有關部門申請產品檢測和技術評審等工作,這些都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設定了5個月的實施過渡期。

在實施過渡期期間,電子菸生產企業要開展標準的宣貫培訓,深入了解標準技術內容,盡早實現產品達標。

《總臺央視記者 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