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
國際禁毒日
今年6月26日是第35個『國際禁毒日』,提到毒品你會想到什麼?
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楊浦法院》在審理中發現,近年來,傳統型毒品交易案件數量日趨下降,而通過網絡渠道交易新型毒品的案件呈多發之勢。
新型毒品常常穿上各式『馬甲』,『偽裝』成五顏六色的『零食』『飲料』『生活用品』等,千萬要擦亮眼睛,仔細辨別!
這支電子菸,令人『上頭』
98年出生的徐某一直待業在家,某日經朋友推薦,試吸了一支含有大麻成分的電子菸《俗稱『上頭電子菸』》,從此便一發不可收拾,並發展成以販養吸。
2021年7月,徐某通過微信聯系購毒人員X,三次向X出售含有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的菸油各約5毫升。
後X與女友將菸油吸食殆盡。
《圖:上頭菸油》
2021年8月,民警在本市浦東新區某小區抓獲被告人徐某,並查獲100餘克菸油。
經鑒定:上述被查獲的菸油中檢出合成大麻素類物質MDMB-4en-PINACA成分。
購毒人員X及其女友尿液中均檢出MDMB-4en-PINACA 3,3-二甲基丁酸成分,該成分為MDMB-4en-PINACA的人體內代謝物。
上海楊浦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徐某多次販賣含有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的菸油,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
被告人徐某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其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
最終以被告人徐某犯販賣毒品罪,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真『刑』!這些毒品『偽裝』
據統計,上海楊浦法院近兩年共審結涉毒品刑事案件240餘件,其中,通過寄遞方式交付占比達31.7%,涉及新型毒品的案件占比28.33%。
新型毒品交易在類型、方式、媒介等方面均呈現出新特點。
1
新型毒品形態更具迷惑性。
新型毒品主要為致幻類毒品,載體多樣,包括『致幻郵票』『毒餅幹』『毒飲料』『大麻巧克力』、混合合成大麻素的『上頭菸油』等,還有『聰明藥』『彩色膠囊』『0號膠囊』等麻醉、精神類藥品及化學合成毒品。
新型精神活性類毒品對人體的危害極大,強烈的興奮和致幻效果也易誘發其他暴力型犯罪。
《滑動查看新型毒品身份證-來源中國禁毒》
2
網絡毒品交易更具隱蔽性。
當前,境外向境內販賣、寄遞毒品情況增多,一些販毒者與購毒者使用網絡『翻墻』工具,在暗網上利用虛擬身份和暗語購毒,有的甚至通過兌換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進行毒資支付,極具隱蔽性,購毒人員也極易觸犯走私毒品罪。
3
物流交付更具偽裝性。
新型毒品多通過物流寄遞,販毒者往往對毒品進行各類包裝,比如夾於筆記本書脊內,或貼於保險單背面,與生活中的物品極為相似,很多毒品交易隱藏在正常網購中完成,較難識別。
《一分鐘了解禁毒-來源楊浦政法》
新型毒品包裹著『彩色外衣』滲透到我們身邊,極具偽裝性、隱蔽性。
這些毒品往往包裝都很簡單、粗糙,類似『三無產品』,看似不起眼,實則『毒』害無窮。
因此,我們需要時刻保持警惕,不存『嘗試一下又沒事』的僥幸心理,不接受陌生人遞送的食物飲料,盡量減少去治安復雜的娛樂場所,識破『花馬甲』『毒偽裝』,堅持遠離毒品、珍愛生命!
文字整理:審判監督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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