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電子菸』碰不得!蕪湖兩人因買賣含合成大麻素電子菸油被判刑。

新華社合肥1月3日電《記者劉美子》近年來,一些人用電子菸替代傳統香菸吸食,而少數不法分子卻拿電子菸當成新型毒品的掩護。

近日,蕪湖市灣沚區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販賣毒品案,被告人劉某、胡某因購買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菸油用於自吸和對外販賣,分別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和三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和1000元。

被告人劉某從2021年上半年開始購買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菸油用於自吸和對外販賣。

2021年5月,被告人胡某花費100元購買了1.6毫升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菸油後用於自吸。

因吸食後有不適感受,未再次吸食。

梅某得知胡某所購買的電子菸油未全部吸食完,遂與胡某約定將剩下的電子菸油以500元的價格對外販賣。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劉某、胡某販賣毒品,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均應當以販賣毒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案件宣判後,劉某、胡某表示服判。

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為人工合成的化學物質,吸食後,會出現頭暈、嘔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應,過量吸食會出現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況。

2021年,合成大麻素類物質被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類增補目錄》,正式被列為毒品進行管制。

法官提醒,廣大群眾必須加強對新精神活性物質類毒品的認識,尤其是年輕人要提高警惕,珍愛生命,遠離毒品。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