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類電子菸產品,不得銷售。

《電子菸》國家標準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實施。

近期,符合國標要求的電子菸產品陸續在各地上市銷售。

這意味著電子菸產業法治化、規范化發展步入新階段。

鑒於水果、食品、飲料等調味電子菸和無菸堿電子菸對未成年人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容易誘導未成年人吸食,標準明確規定不應使產品特征風味呈現除菸草外的其他風味,並明確要求『霧化物應含有菸堿』,即不含菸堿的電子菸產品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五條有關規定,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服務,不得生產、銷售、進口或提供。

標準正式實施後,市場上銷售的電子菸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考慮到《電子菸》國家標準發佈後,電子菸生產企業需要根據標準要求對產品進行合規性設計,完成產品改造,並向有關部門申請產品檢測和技術評審等工作,這些都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設定了5個月的實施過渡期。

在實施過渡期期間,電子菸生產企業要開展標準的宣貫培訓,深入了解標準技術內容,盡早實現產品達標。

業內人士表示,電子菸國標監管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產品的『誘導性』,著重強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這將是電子菸產業規范發展的新起點。

目前,全國已有37家電子菸品牌,至少80款產品通過審批,獲準上市。

轉自:央視財經

來源: 合肥市廣播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