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上頭電子菸』?判刑三年。

新快報訊 記者楊喜茵 通訊員 王君 胡名態報道 你以為是普通電子菸,實際卻是新型毒品!近幾年,市場上出現一種類似電子菸的產品,號稱『上頭電子菸』,殊不知這種電子菸裡添加的卻是含有合成大麻素的菸油。

近日,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依法對一宗販賣合成大麻素電子菸油的毒品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黃某航等8名被告人犯販賣毒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六個月,並處罰金;被告人金某傑犯洗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7月,被告人黃某航等人收購含有合成大麻素的菸油後進行直接販賣或分裝多次販賣,被告人金某傑在明知被告人陳某峰、劉某康販賣含有合成大麻素菸油的情況下,仍提供其名下的銀行卡收取毒資。

黃某航等8名被告人販賣的含有合成大麻素的菸油從20-200毫升不等。

同年7月,上述被告人均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認為,黃某航等8名被告人犯販賣毒品罪及被告人金某傑犯洗錢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其中,被告人黃某航等3人多次販賣,屬情節嚴重。

販賣毒品及洗錢,屬刑法嚴厲打擊的犯罪,綜合本案的性質、情節、危害後果及9被告人的認罪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提示,合成大麻素是人工合成的化學物質,能產生強烈的興奮、致幻效果,常被稱為『上頭電子菸』『小樹枝』等。

2021年5月11日,中國將整類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列為毒品進行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