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郵寄新規出臺,業內稱有利於強化電子菸全流程監管。

極目新聞記者 康旭陽

國家菸草專賣局和國家郵政局23日聯合發佈通告,對寄遞電子菸產品、菸彈、電子菸用菸堿等實行限量管理,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準多件寄遞。

11月27日,極目新聞記者咨詢武漢多家快遞,均稱公司已通知執行相關規定,也有快遞寄收點稱電子菸相關產品不能寄遞。

業內人士認為,電子菸寄遞新規的出臺有利於規范電子菸行業的發展,強化電子菸全流程監管。

電子菸郵寄新規出臺,業內稱有利於強化電子菸全流程監管。
資料圖

寄遞電子菸產品實行限量管理

11月23日,國家菸草專賣局官網連發兩條通告,對寄遞、異地攜帶電子菸產品等實行限量管理。

其中,《關於電子菸產品、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等限量寄遞的通告》中明確,寄遞電子菸產品、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等實行限量管理。

寄遞電子菸產品每件限量為:菸具2個;電子菸菸彈《液態霧化物》或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菸等》6個,合計菸液容量不超過12ml。

寄遞菸液等霧化物及電子菸用菸堿每件限量為12ml。

寄遞菸具、電子菸菸彈《液態霧化物》、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菸等》、菸液等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準多件寄遞。

《關於電子菸產品、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等異地限量攜帶的通告》中則明確,每人每次異地攜帶電子菸產品、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等實行限量管理。

菸具不得超過6個;電子菸菸彈《液態霧化物》不得超過90個,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菸等》不得超過90個,菸液等霧化物及電子菸用菸堿不得超過180ml。

業內人士稱,這一新規的出臺,是今年以來國家參照傳統菸草的管理模式,強化電子菸全流程監管的做法。

進一步規范電子菸行業

11月27日,極目新聞記者咨詢武漢多家快遞網點,均表示電子菸寄遞按照相關規定標準執行,也有快遞寄收點稱公司規定電子菸相關產品不能寄遞。

『電子菸中有電池和菸油,屬於易燃易爆品,容易引發安全隱患,我們一般不建議寄此類件』武昌中北路一家快遞寄收點工作人員稱。

『電子菸執行國家標準後,國標新品均在全國統一電子菸交易管理平臺進貨,行業發展越來越規范』武昌徐東一家電子菸專賣店零售商表示,寄遞和異地攜帶新規出臺後,能夠進一步規范電子菸市場,減少非正規渠道的帶貨。

記者注意到,中國對菸草郵寄早有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郵寄、異地攜帶菸葉、菸草制品的,不得超過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的限量。

《國家菸草專賣局、郵電部關於恢復菸草及其制品郵寄業務的通知》《國菸專〔1993〕7號》規定,郵寄卷菸、雪茄菸每件以兩條《400支》為限《二者合寄時亦限二條》。

郵寄菸葉、菸絲每件以五公斤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過十公斤》。

用戶郵寄菸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準多件郵寄。

根據《國家菸草專賣局關於規范異地攜帶卷菸管理和攜帶證使用的通知》,個人乘坐車、船、飛機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攜帶卷菸的最高限量為每人次1萬支《50條》。

『傳統菸草的流通一直就有嚴格規定,攜帶和郵寄都有著嚴格的限量規定。

因為一方面菸草的攜帶運輸容易造成安全隱患,另一方面,菸草作為國家專賣行業,其銷售渠道受到嚴格監管,不能隨意跨區銷售,擾亂市場秩序』行業觀察人士謝宗博認為,電子菸異地攜帶和寄遞限量新規的擬定出臺,有利於規范電子菸行業的發展,長期來看可以為電子菸行業建立發展的確定性,推動良性競爭。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