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店偷賣『奶茶杯』被索10倍賠償,律師稱合法維權應獲支持。

顏色鮮艷、外觀像迷你奶茶杯子……一些打著『奶茶杯』旗號的果味電子菸開始變裝『回來了』。

記者近日了解到,在雲南、貴州、河南、北京等地,有的電子菸門店開始售賣一次性果味電子菸『奶茶杯』,這類產品多為非正規廠家生產的『三無』產品。

記者接到一位雲南的電子菸店店主反映稱,不久前,一位消費者在店內購買了總價1000多元的『奶茶杯』電子菸。

隔日,該消費者便攜帶消費憑證找上門來,聲稱抽完『奶茶杯』後出現身體不適,在聯系廠家無果後,認定店主出售『三無』產品,要求門店進行10倍賠償。

該消費者稱,已拍下了門店的營業執照和菸草零售許可證,準備向相關部門舉報,店主最終以對方要求的金額私了。

在《電子菸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實施後,水果味電子菸於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禁售。

而『奶茶杯』正是帶有多種風味的調味電子菸,並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且出自沒有電子菸生產資質的『地下作坊』。

據了解,目前市面上普遍流通的『奶茶杯』電子菸產品,包裝盒大都全是英文,無生產廠名、廠址,無生產衛生許可證編碼,更沒有註明主要成分,明顯屬於『三無產品』。

一家出售『奶茶杯』電子菸店鋪的店主向記者表示,上述消費者極有可能是『職業打假人』。

然而,當記者詢問『奶茶杯』電子菸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時,該店主承認也了解銷售此類產品違反相關法規,但是看到同行都選擇悄悄出售『奶茶杯『,自己便也抱著僥幸心理,進行跟風嘗試,在此前並未求證該廠家是否有生產資質。

記者了解到,在近期全國各地出現的消費者購買『奶茶杯』並索賠的糾紛中,絕大部分店主由於害怕受到更高額、更嚴厲的處罰,接受了消費者提出的賠償要求,以3倍、5倍或10倍的金額協商解決。

『目前我們無法判定這類消費者維權行為是否與‘職業打假人’相關,但是消費者的訴求是合理的』北京浩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泰輝表示,『根據《產品質量法》,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面對銷售‘三無’產品的不良商販,消費者可以依法主張相關賠償』

徐泰輝表示,當前電子菸行業正處於新監管時期,店主本就應該自覺做到守法合規經營,『奶茶杯』電子菸等非法產品的流通需要相關部門加強執法監管,另外,建議加強舉報監督機制並支持消費者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同時,若能夠引入一定的舉報獎勵機制,將更有利於相關法規的實施和執行。

一位業內人士提醒道,目前正規渠道的品牌電子菸隻能銷售菸草口味,而部分年輕消費者對果味電子菸的需求給了『三無』電子菸的生存空間,消費者應仔細辨別、科學消費,避免給自身帶來健康和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