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冬 記者梁明》近日,有媒體報道,在雲南、河南、北京等地的某些電子菸門店,有消費者能購買到一次性果味電子菸『奶茶杯』,但是部分人聲稱在使用後有胸悶氣短的症狀,進而向商家索賠,這一現象引發業內關注。
某電子菸店店主者表示,一位消費者在店內購買了總價1000多元的 『奶茶杯』電子菸。
隔日,該消費者便攜帶消費憑證找上門來,聲稱抽完『奶茶杯』後出現身體不適,在聯系廠家無果後,認定店主出售三無產品,要求門店進行10倍賠償。
該消費者稱,已拍下了門店的營業執照和菸草零售許可證,準備向當地相關部門舉報,店主最終隻能以對方要求的金額私了。
無獨有偶,早前還有多家媒體報道顯示,有些電子菸菸民還經常在自己的朋友圈看到兜售這類『奶茶杯』、『可樂罐』、『星球杯』之類的一次性電子菸。
有賣家表示,這些電子菸配有充電口,方便消費者多次使用。
然而,這些電子菸外包裝都為外語介紹,未見中文標識,且未註明生產廠商名稱、地址和生產日期等信息,應為『三無』產品。
正規店家:不會違規賣果味電子菸
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國家菸草專賣局關於加強電子菸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禁止電子菸菸彈銷售除菸草外的其他風味。
這也意味著水果味電子菸嚴禁銷售。
上述『奶茶杯』等帶有多種風味的調味電子菸,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並且生產方可能涉嫌無電子菸生產資質。
記者就此走訪了北京某品牌電子菸店。
店主表示,自從去年新規出來後就不賣果味電子菸了。
而對於有些店鋪賣『奶茶杯』電子菸,他表示偶有所聞,但他又表示,不排除有些商家為了高額利潤冒險售賣,不過正規的店家是肯定不會違規賣這些產品的,『如果被人舉報,我們會受到處罰不說,自己的招牌就毀了,可能以後生意都不好做了。
其實消費者有需求,還是來正規的品牌店購買合規電子菸』
律師:消費者購買『三無』電子菸有權進行索賠
就有人私下售賣『奶茶杯』等果味電子菸情況,記者也采訪了上海華夏匯鴻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娜娜。
她表示,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中國《電子菸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菸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菸』的規定。
上述違法行為將由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其進行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媒體報道中提到的店家被消費者提出高額索賠的問題,她認為店家已經同意並且支付了消費者的索賠屬於自願行為。
對於已經支付的索賠,無論索賠的消費者是什麼身份,均屬自願行為。
從事電子菸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或個人,應當建立產品質量保證體系,對其產品質量負責。
店家違規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電子菸產品,給消費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王娜娜還稱,違規生產和銷售果味『三無』電子菸的企業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相關規定,由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關閉、停止經營菸草制品批發零售業務,還會被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網絡平臺不是法外之地,網絡平臺的管理者應當采用技術手段,對涉及電子菸相關的詞匯進行屏蔽,對違規賬號采取封停、限制等措施。
若平臺未盡到相應的監管責任,可能會受到相關監管部門的處罰。
此外,涉及刑事犯罪的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她解釋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辦理非法生產、銷售菸草專賣品等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無證生產、批發、經營、零售菸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犯罪。
2022年10月1日以後,電子菸已被納入專賣物品范圍,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關於非法經營罪的規定也適用於無證生產、批發、經營、零售電子菸行為。
消費者購買『三無』電子菸危害大
事實上,這類『三無』電子菸潛藏的安全隱患不可被忽視。
《電子菸管理辦法》中強調,『電子菸產品應當符合國家菸草專賣局關於加強電子菸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
而『三無』電子菸卻缺乏生產標準等安全標識。
業內人士表示,由於《國家菸草專賣局關於加強電子菸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實施後,一些電子菸廠商無法再生產面向國內消費者的產品,又看到有消費者存在對果味電子菸的需求,為了利潤采用便宜的《原料》,打上『外貿產品』的幌子繼續生產、銷售相關產品。
有的『三無』電子菸外殼上並沒有寫明菸油的主要成分。
消費者不清楚這些具有多種口感的電子菸其中都有什麼成分。
賣這種三無』電子菸不僅會擾亂菸草市場秩序,同時還有可能危害人體健康。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其對未成年人的危害顯而易見。
化身為『奶茶杯』的果味電子菸,外表上充滿隱蔽性和誘惑性,來路不明、質量不過關,添加成分也不明,菸油的安全性無保障。
未成年人思想不成熟,好奇心強,很容易受到誘惑而嘗鮮,上癮後則會持續購買,最終造成危害。
有業內人士表示,對於售賣『三無』電子菸等行為必須依法依規嚴查嚴懲。
從銷售環節、生產環節全方位加強監管,打擊非法生產的小作坊,讓商家合法誠信經營,讓『三無』電子菸再無市場,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化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