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種口味吸引年輕人甚至未成年人『入圈』 『三無』電子菸化身『可樂罐』公開賣
『福祿大彩蛋,強烈推薦!薄荷白桃青提口味全』『兔兔奶茶杯,水基油激爽潤口,奶茶般縱享絲滑』『流體暴力熊造型,抽完還能當擺件,顏值真的高』……
記者近日調查發現,線上線下電子菸銷售市場出現了大量這種『三無』電子菸產品:外包裝上無詳細中文說明、無生產廠家等信息,更沒有生產許可證。
這些『三無』電子菸在外包裝上和賣家的推廣語中,被稱為『一次性氣霧劑』『奶茶杯』『可樂罐』『星球杯』等,多種口味是這類商品的主要賣點。
事實上,《電子菸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子菸管理辦法》等明令禁止除菸草口味以外的調味電子菸。
同時,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也是禁止行為。
然而,這類『三無』電子菸卻以奇特造型、花樣口味,不僅吸引了大量年輕人,還逐漸吸引不少未成年人『入圈』。
接受采訪的專家認為,『三無』電子菸泛濫會導致多方面的危害,擾亂菸草市場秩序、危害人體健康,而其對未成年人的危害更是值得警惕。
在多重禁令之下,『三無』電子菸仍野蠻生長,這歸咎於交易手段的隱蔽性、監管不力等多重因素,亟待采取相應措施加以規制。
三無電子菸受追捧各種口味吸引少年
『前段時間,我本來是想去買普通卷菸的,但進店後,老板向我熱情推薦了一款一次性電子菸,說是叫‘可樂罐’,有多種口味,味道甜美,年輕人都愛抽』北京市朝陽區居民袁先生向記者談起了第一次購買電子菸的經歷。
袁先生去的菸酒店位於朝陽區一小區內。
據店主介紹,一次性電子菸可以抽6000口左右,充電就能抽,一支能抽一個月,性價比高,有各種水果口味,比普通卷菸和市面上的普通電子菸都要好抽。
出於好奇,袁先生花99元購買了一支檸檬口味的『可樂罐』。
袁先生回家後才發現,這種電子菸可能是『三無』產品。
『外包裝格外簡陋,連生產廠家和生產標準都沒有,附帶的使用說明書裡隻有繁體中文』
抽了一段時間後,袁先生發覺,這種水果味的電子菸雖然沒有普通卷菸的焦油味,抽起來味道比較甜美,不過抽多了會感覺嗓子疼,『後來就不敢再抽這類電子菸了』。
近日,記者來到上述菸酒店實地采訪,一進門,就看到門口收銀臺前擺放著大量五顏六色的小瓶子。
店主看到記者在觀察這些小瓶子後,立刻拿出一個遞了過來並說道:『一次性電子菸,有果味的還有汽水味的,不刺激,好多小年輕都買』
店主口中的一次性電子菸,價格在89元到99元不等,其中一款名叫『兔兔奶茶杯』,外形就像一個迷你的帶吸管水杯,包裝上還印著卡通兔子圖案,分為多種顏色,不同顏色對應不同口味,有奇異果、黑加侖、激爽可樂等。
此外,旁邊還放著不少某款電子菸的替換芯霧化彈,也有多種口味,如蜜桃多多、元氣草莓、冰魄薄荷等。
記者花99元買了其中一款青提味的『兔兔奶茶杯』,在這款產品的外包裝上,盡管有某品牌名稱,但是生產批號、生產廠家、使用說明等信息一概沒有,隻有簡單的信息表明,該產品菸油容量為15毫升,尼古丁含量為每毫升30毫克。
記者詢問店主具體使用方式時,得到的回復是『可以直接用自己的數據線充電,充電就能抽,大概能抽6000口』。
在介紹商品時,店主更是多次表示,這種果味電子菸『都是年輕人來買,一次買好幾種口味換著抽,其中不乏學生黨』。
據了解,『可樂罐』等『三無』電子菸近期在市場上悄然出現,並迅速在年輕人群體中風靡。
江蘇南京的段女士逛街時經常看到,有年輕人隨身攜帶造型精致的電子菸,她覺得這樣隨手拿出來抽一口的感覺很酷,於是特意托朋友買了一款名為『奶茶杯』的水果味電子菸。
『我單純覺得樣子好看,抽著好玩,想著水果味的應該危害也不大。
這個和專櫃買的普通電子菸不太一樣,抽起來味道真的很香,但一天不能抽太多,抽上十幾口就感覺嗓子像被頂住一樣』段女士說,這種電子菸的受眾主要是年輕群體,身邊不少『00後』都在抽。
近日,一名擁有2000萬粉絲的測評博主在短視頻平臺上發佈了一則介紹水果味電子菸危害的視頻,而在評論中卻有不少網友留言稱『想買』『有沒有賣的』『年輕人誰抽卷菸啊』,對這種水果味電子菸的追捧可見一斑。
相關新聞報道顯示,不少中小學校周邊店鋪向學生兜售果味電子菸。
有網友評論稱,『我才六年級,班裡就有人抽了,老師最近在忙著請家長‘喝茶’』『我現在初二,身邊抽的人確實不少』。
禁令之下隱蔽售賣平臺設置專屬超話
記者近日調查發現,無論是線下實體門店,還是線上電商平臺、社交軟件中,都有大量『三無』電子菸售賣情況存在。
在一些電商平臺,搜索『電子菸』關鍵詞時,會直接彈出『綠網計劃』頁面,顯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信息網絡銷售菸草專賣品,不得發佈推廣和銷售電子菸的信息。
平臺進一步規定禁止發佈電子菸及相關商品,如電子菸套裝、霧化器、菸油、菸彈、註油工具或服務、加熱卷菸菸具等。
因此,在相關平臺檢索『果味電子菸』『菸油』等關鍵詞,均顯示無搜索結果。
然而,『三無』電子菸並非在電商平臺上徹底絕跡,而是以另一種更為隱蔽的形式繼續存在。
記者以『霧化油』『霧化器』『網紅奶茶瓶』等作為關鍵詞進行檢索後,立刻彈出市面上『三無』電子菸的類似商品,甚至還有電子菸果味爆珠、果味濾嘴等周邊商品。
由隱蔽關鍵詞搜索出的商品,大多是電子菸的果味補充液,其商品詳情頁中介紹更是模糊其詞。
例如,某款商品名稱為『水果味霧化油草本香薰可霧化專用補充液油電子式高濃度蒸氣精油』,月銷量已達400多,一個補充液30毫升,55元,下單前咨詢客服可獲得註油器贈禮。
此類商品的賣家格外謹慎,當記者在聊天框中提到『菸』『奶茶杯』等字詞時,客服立刻要求『請撤回消息』,然後稱自己賣的是『香薰』。
此外,其他店鋪亦有將補充液叫作『香水』『食用油』等的情況。
除了在電商平臺上『打暗語』售賣商品的情況外,還有不少『三無』電子菸的售賣場所轉移到了更為隱蔽的社交平臺。
在某社交平臺上,甚至有『奶茶杯』的專屬超級話題,話題中全部是求購、售賣、交易信息,大部分賣家都表示『要的加私人聊天賬號私聊,可以同城閃送和快遞』。
記者添加了其中幾位賣家的聊天賬號,詢問得知他們既售賣完整電子菸,也售賣補充液,『可樂罐』『奶茶杯』『萌虎杯』等各種網紅產品應有盡有,甚至有人聲稱『廠家直發』,價格在55元到168元不等。
在網絡市場裡,這類電子菸的價格差異極大,同一款『萌虎杯』,在一名賣家手裡的價格是168元,而在另一名賣家那裡隻需58元。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從其中一名賣家的朋友圈信息中可知,她還是一名高二學生,本身就是未成年人。
聊天過程中,她告訴記者:『身邊同齡人都抽,多酷啊』
然而,在受訪專家看來,這些『三無』電子菸大量存在,甚至將觸手伸向未成年人,不僅擾亂了菸草銷售市場,而且還會造成多種負面影響。
泰和泰《重慶》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朱傑認為,這類『三無』電子菸通過奇特的包裝、獨特的口味吸引青少年購買,青少年由於缺乏辨別能力,往往很容易被動走上吸菸道路,最終影響的不隻是個人身體健康,也會對教育和社會秩序產生危害。
藏於暗處打擊較難加強監管勢在必行
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電子菸強制性國家標準》規定,禁止電子菸菸彈銷售除菸草外的其他口味。
《電子菸管理辦法》也明確規定,任何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本辦法規定的電子菸交易管理平臺以外的信息網絡銷售電子菸產品;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
然而,多重禁令之下,『三無』電子菸為何仍能輕易買到?
朱傑說,隨著電子菸國標的出臺,國標電子菸隻能賣菸草口味,而『三無』電子菸擁有各種水果口味,更容易被消費者所接受。
2022年5月,中國疾控中心控菸辦發佈的《2021年中國中學生和大學生菸草流行監測結果》顯示,2021年中學生使用過電子菸的比例為16.1%,其中使用水果味的比重占到63.8%。
在2021年中國電子菸消費者偏好口味中,60.9%消費者偏好豐富的水果、食物等其他口味。
北京化工大學文法學院講師吳迪認為,這類電子菸對年輕消費者,特別是未成年人吸引力強。
其外觀設計十分可愛,包裝像零食或玩具,又有多種新奇口味,對孩子具有很強的誘惑力。
青少年處於快速探索、學習周圍事物的階段,對新興事物存在強烈的好奇,電子菸與傳統菸草相比,因外觀設計新穎、口味樣式各異,更加符合青少年的心理特征。
『《電子菸管理辦法》出臺後,由於明文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菸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菸,使得一部分青少年群體選擇這些‘三無’產品作為新的‘玩具’,繼續選擇自己喜歡的口味』吳迪說。
朱傑還提到,『三無』電子菸在研發、稅收、人工等方面,成本遠低於國標電子菸,所以價格低廉、利潤空間大,因此消費者更願意選擇,商家也更有利可圖。
同時,由於這類『三無』電子菸多是小作坊式經營,資金、技術投入低,並且藏於暗處,相關部門打擊難度較大。
朱傑建議有關部門加強監管,從生產和銷售兩方面著手,雙管齊下。
相關監管部門追根溯源查找不法生產廠商,予以整治打擊;公安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在酒吧、學校等『三無』電子菸集中場合進行巡查,及時發現並處理『三無』電子菸銷售終端。
同時,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將監管變為群防群治,提高監管效率。
吳迪認為,應當進一步壓實網絡平臺責任,采取技術手段,對一些可能涉及『三無』電子菸的關聯詞,如『霧化油』等進行審核和篩查,並嚴格檢查平臺商家是否存在『暗箱操作』等行為。
社交平臺對於涉及電子菸及其關聯詞的信息要進行更加嚴格的排查,應及時封停存在銷售電子菸行為的違規賬號,對於可疑賬號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要重點強化電商平臺、社交平臺的主體管理責任,嚴密排查。
快遞環節要堅守實名制,嚴格檢查包裹物品,不給違法寄送‘三無’電子菸提供便利』吳迪說。
朱傑還呼籲,學校及家長應當共同擔負教育職責。
學校要加強對青少年法律知識和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讓青少年了解菸草的危害,正確引導青少年遠離菸草,對於校園不良風氣,學校要及時引導阻止。
家長也應加強教育和管理,避免青少年前往容易接觸到菸草的場合。
《記者 孫天驕》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