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上有一種『上頭電子菸』,披著『電子菸』的『外衣』,其內裡實質是一種含有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的新型毒品。
近日,由廣陵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販賣含有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的新型毒品案件宣判,被告人小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同城配送竟『暗藏玄機』
2021年7月的一個晚上,一跑腿小哥將一份日用品送到了某小區,商品被裝在一個口香糖盒子裡。
對於跑腿小哥來說,這本是極其平凡的一單,然而事情卻並不簡單。
寄件人名叫小徐,當天晚上,他是應朋友小風的要求,同城配送了一瓶電子菸油,這瓶菸油不僅價格要高出普通菸油近兩倍,而且顏色十分奇怪。
普通的電子菸油多是褐色,但當晚跑腿小哥配送的這瓶菸油,卻呈透明色。
這瓶電子菸油為何與眾不同,小徐和小風心裡明白,這是一瓶『上頭電子菸』油。
電子菸還能『上頭』?因為,菸油含有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屬於新型毒品。
而小風就是想要體驗吸食後『飄飄欲仙』的感覺,才向小徐高價購買了『上頭電子菸』和菸油。
男子因販賣毒品獲刑
『上頭電子菸』其外觀雖與普通的電子菸相似,但其含有合成大麻素類物質,比傳統毒品更具迷惑性、成癮性,人體吸入後會產生幻覺,吸食過量會導致休克甚至死亡。
2021年7月1日起,中國將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名錄》。
根據中國刑法的規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廣陵檢察院經審查後認定,2021年7月21日至22日期間,被告人小徐通過微信等平臺與購毒者聯系,在商量好『上頭電子菸』和『電子菸油』的價格、數量後,為逃避偵查,除與買家當面交易外,小徐還將毒品偽裝成日常用品,並虛構身份下單,還利用同城配送平臺進行送貨。
經查,小徐先後向他人販賣含有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的電子菸2根、電子菸油1瓶,獲利共計人民幣2000餘元。
經廣陵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小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檢察官提醒
切莫以身試『毒』
遇『毒』請舉報
『廣大市民群眾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認清新型毒品所具有的極大毒害性,毒品帶來的快感隻是一瞬間,但是它造成的傷害需要用一輩子去承擔』該案承辦檢察官提醒,新型毒品無孔不入,偽裝花樣層出不窮,市民朋友要珍惜自己的人生,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遠離毒品。
市民一旦發現網絡平臺有人售賣此類『上頭電子菸』,在保證自身安全情況下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助力鏟除『毒瘤』滋生的土壤。
通訊員 蘇訴 記者 林倩雯
《揚州日報-揚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