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遞電子菸產品 每人每天限寄一件。

據國家菸草專賣局網站11月23日消息,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郵政局通告明確,寄遞電子菸產品、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等實行限量管理。

北京青年報記者了解到,寄遞電子菸產品每件限量為:菸具2個;電子菸菸彈《液態霧化物》或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菸等》6個,合計菸液容量不超過12ml。

此外,寄遞菸液等霧化物及電子菸用菸堿每件限量為12ml。

寄遞菸具、電子菸菸彈《液態霧化物》、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菸等》、菸液等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準多件寄遞。

對因技術審評、質量監督檢驗和鑒別檢測等特殊情形需超量寄遞菸具、電子菸菸彈《液態霧化物》、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菸等》、菸液等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按照屬地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辦理。

依法取得菸草專賣許可證的電子菸交易主體之間寄遞菸具、電子菸菸彈《液態霧化物》、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菸等》、菸液等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按照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

而對於個人攜帶,菸草專賣局也發佈公告稱,每人每次異地攜帶電子菸產品、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等實行限量管理。

其中,菸具不得超過6個;電子菸菸彈《液態霧化物》不得超過90個,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菸等》不得超過90個,菸液等霧化物及電子菸用菸堿不得超過180ml。

文/本報記者 張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