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發文:每人每天限寄一件電子菸產品
【大河財立方消息】11月23日,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郵政局發佈通知,對異地攜帶以及寄遞電子菸產品、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等實行限量管理。
根據通知,每人每次異地攜帶電子菸具不得超過6個;電子菸菸彈《液態霧化物》不得超過90個,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菸等》不得超過90個,菸液等霧化物及電子菸用菸堿不得超過180ml。
在快遞方面,寄遞電子菸產品每件限量為:菸具2個;電子菸菸彈《液態霧化物》或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菸等》6個,合計菸液容量不超過12ml。
寄遞菸具、電子菸菸彈《液態霧化物》、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菸等》、菸液等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準多件寄遞。
責編:史健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