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市菸草專賣局通告
關於嚴厲打擊向未成年人
售菸違法行為的通告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關於保護未成年人免受菸侵害有關規定,嚴厲打擊利用各種渠道向未成年人售菸違法行為,依法保障和維護未成年人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現通告如下:
一、國家對菸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菸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電子菸等新型菸草制品參照卷菸有關規定執行。
二、國家和社會加強吸菸危害健康的宣傳教育,勸阻青少年吸菸,禁止中小學生吸菸。
三、中小學校內部及距離中小學校所有通勤出入口100米范圍內,幼兒園內部及距離幼兒園所有通勤出入口50米范圍內禁止設置菸草制品零售點。
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部及所有通勤出入口100米范圍內不予核發電子菸零售許可證。
對上述范圍內已持有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經營者,應主動退出或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到期後不予延續;對自願放棄原址經營,持證戶本人在轄區內其他地點提出新辦申請的,可依法依規適當放寬辦證條件。
四、取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菸草制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菸等新型菸草制品,並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相關禁止銷售標志。
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未取得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不得從事菸草制品及電子菸等新型菸草制品零售業務。
五、相關經營者違反法律規定向未成年人銷售菸草制品和電子菸等新型菸草制品,由菸草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相關許可證,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嚴禁通過互聯網、微信等線上平臺銷售卷菸、電子菸或發佈相關信息。
各電商平臺、互聯網企業要嚴格遵守菸草廣告有關法律法規,全面關閉互聯網涉菸銷售網站或客戶端,各電商平臺要全面關閉違法涉菸網店並下架相關產品。
七、任何組織和個人發現有向未成年人銷售菸草制品及電子菸等新型菸草制品行為的,應積極進行勸阻和制止。
對違反本通告的違法行為,相關執法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歡迎撥打舉報電話提供違法違規線索,我們鄭重承諾,將嚴格保護舉報人信息,依法依規查處並反饋處理結果。
舉報電話:
南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2315
南陽市菸草專賣局:12313、15137712313
特此通告。
南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南陽市菸草專賣局
2023年5月31日
鐵路建 設規劃
來源/南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南陽市菸草專賣局
編輯/張優|一審/翟參 袁瀟 李冬
二審/周星宇|終審/趙甫
南陽全媒體宣傳合作:13781778878/翟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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