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坪山監管局公佈一條行政處罰信息,涉及深圳市坪山區小青青百貨商店無證經營菸草制品零售業務案。
具體信息如下: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深市監坪處罰〔2023〕碧嶺24號處罰名稱:深圳市坪山區小青青百貨商店無證經營菸草制品零售業務案處罰類別1:罰款;沒收違法所得處罰類別2:
處罰事由:控菸違法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2016修訂)/第十章法律責任/第五十七條無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菸草制品零售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責令停止經營菸草制品零售業務,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經營總額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
處罰結果:罰款1479元;沒收違法所得行政相對人名稱:深圳市坪山區小青青百貨商店行政相對人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工商登記碼稅務登記號居民身份證號碼92440300MA5G7HNH06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朱**處罰決定日期:2023-06-05處罰機關: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坪山監管局地方編碼:
當前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