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一位網友的求助:
說他家人去年2月份過世了,問名下的菸草證怎麼過戶到他名下。
這個問題在不同的地方,答案是不一樣的,而且隨著政策的變化,又會有一些變動。
不過,目前菸草局的政策大多比較人性化了,家屬果實,基本都可以原址新辦不受距離限制了,比如江蘇無錫市的規定:
家人過世後六個月內是可以不受限制的原址辦證的。
但是很多地方並沒有,或者說還未出臺這樣的政策。
那該怎麼辦呢?
即使原址能新辦,很多地方的菸草也會在檔位分配上動手腳,不一定能保留原來的檔位。
所以最好的辦法,依然是過戶,也就是法律上說的——變更!
變更是有條件限制的,根據《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持證人在家庭成員中變動的,可以申請變更持證人!
所以,各位個體工商戶老板們,最好馬上去工商那邊,變更營業執照為家庭經營,把自己家的親人,老公、老婆、兒子、兒女甚至父母都可以備案進去。
這樣做的好處是,一旦持證人有什麼變故,菸草證可以保留下來不受影響!
就像開頭的問題,其實這種情況下,菸草局是完全可以註銷他家人的許可證的,而且家人過世時間超過了6個月,原址新辦也達不到要求了。
但是如果是家庭經營,那麼辦理一個變更,即使持證人過世了,也不影響後面的操作!
所以,再說一遍,趕緊把營業執照變更為家庭經營吧!隻有好處沒有壞處。
那麼開頭的問題怎麼解決?怎麼保留菸草證呢?
這種情況,菸草局沒有註銷菸草證,其實是網開一面,在菸草證沒到期前,繼續經營就好!
但是也要做好其他的準備,比如營業執照繼承,等到政策合適了,可以變量菸草證變更,或者新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