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舉辦的『減少菸草使用 促進健康中國』信息交流會上獲悉,近年來,中國卷菸產量持續增加,越是擴大供應,受害人群就越大。
多位專家指出,中國當前在控制菸草流行方面采取的措施還遠遠不夠,距離《『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簡稱《綱要》)中提出的到2030年,15歲以上人群吸菸率降低到20%的目標實現仍有巨大挑戰。
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控菸辦副主任肖琳說,為實現《綱要》中提出的控菸目標,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提高菸草稅,第二是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但目前這兩種方法都沒有很好的運用。
『現在時間非常緊迫,真的需要采取多種手段加大控菸力度』肖琳表示,據中國疾控中心的調查數據,2010-2020年的十年間,中國15歲以上人群的吸菸率從28.1%降了25.3%。
如果按照這個速度再降十年,到2030年很難達到《綱要》要求的20%的控菸目標。
菸草產量持續增加,吸菸率能下降嗎?
近年來,中國卷菸產量持續增加。
據國家菸草專賣局官方網站消息,2022年中國菸草應對超預期因素沖擊保持生產經營『穩中有進』,經濟發展邁上新臺階。
『2016年後中國菸草產量連年增加,和全球人群吸菸率相比,中國成年吸菸率下降速度慢』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控菸辦公室原主任,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薑垣指出,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簡稱《公約》》在中國生效已經十七年,中國卷菸產量在2015年下降後就一直在上升。
2020年,中國人口占全球不到五分之一卻生產了全球44%的卷菸,而肺癌新發病例占全球37.0%,死亡占39.8%。
『這種情況並不符合《公約》以減少菸草需求和供應為宗旨的戰略』薑垣介紹說,《綱要》慢性病指標是將30-70歲人群心腦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統疾病和糖尿病並導致的過早死亡率從2015年的18.5%降低在2030年的13%以下。
多國實踐表明,要想實現此目標,就需要降低各種能降低的因素,包括有害酒精使用、身體活動不足、食鹽攝入過多、控制血壓、糖尿病的上升等,特別要降低人群吸菸率30%,也就是到2030年成人吸菸率要低於20%。
2022年12月,《柳葉刀-公共衛生》《The Lancet Public Health》發表一項包含五十餘萬人的中國前瞻性隊列研究顯示,吸菸與470多種疾病發病及80多種死因的風險關系。
研究發現,吸菸對健康的危害不僅僅限於過早死亡,還會顯著增加罹患各類非直接致死的疾病的風險,例如哮喘、消化性潰瘍、白內障、糖尿病和其他代謝疾病。
而且,在相似吸菸行為下,男性和女性吸菸者所面臨的風險相似。
相反,在發生重大疾病之前戒菸,在較短的時間內可顯著降低既往吸菸所導致的死亡和發病風險。
因此,迫切需要采取更嚴格的控菸及戒菸措施以挽救無數人的生命。
目前,中國的菸草流行依然嚴峻,據中國疾控中心發佈的調查顯示,中國每年有超過100萬人死於吸菸相關的疾病,另有約10萬人死於二手菸暴露,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減少菸草使用,預計到2050年,中國與菸草相關的死亡人數將達到300萬。
原中國預防醫學科學院院長、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原主任、研究員王克安說:『菸草產量沒有下降,直接反映了控菸工作進展是不理想的。
從產量可以看出來,控菸工作確實控制的不好。
從慢病的數據來看,也是不理想的』
提高菸草稅如何影響卷菸消費?
菸草稅是國際社會公認最具經濟效益的控菸舉措,通過提高菸草制品實際價格來減少消費,達到控菸的目的。
《綱要》也提出,要加大控菸力度,運用價格、稅收、法律等手段提高控菸成效。
2015年5月,中國對卷菸消費稅進行調整,將卷菸批發環節從價稅稅率5%提至11%,並按0.005元/支加征從量稅,菸草專賣局進一步要求卷菸批發價格上調6%,按零售毛利率不低於10%制定建議零售價,這是中國第一次實現稅價聯動,稅收與零售價格同步提升。
受到價格變動的影響,2015年卷菸總銷量減少120萬箱,自2000年來首次出現下降。
盡管中國在2009年和2015年兩次提高了卷菸消費稅,但距世衛組織建議的75%的標準相比稅率仍偏低。
另外,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教授鄭榕指出,中國菸草價稅聯動機制不完善。
菸草消費稅制采用在生產和批發環節實行從量與從價相結合的復合計稅方法,從價稅在生產環節對兩種檔次卷菸采用不同稅率,稅制設計較為復雜。
這種復雜的稅制結構不僅增加了征管的難度,也為菸草行業利用稅收政策調整經營策略提供了空間。
在菸草專賣體制的卷菸定價機制下,菸草行業通過價格策略和產品結構調整,減緩了菸草銷售價格的漲幅。
消費稅率的提高,部分通過菸草企業內部吸收,未完全反映到卷菸零售價格環節。
『中國卷菸價格分類五檔,每次漲價後,消費者也非常容易在不同品牌不同價格之間選擇替代』鄭榕說。
如何改革菸草消費稅?
從控菸的角度來看,菸草稅制改革最有效的手段是提高從量稅。
目前中國尚未上調從量稅率,這使得中國對菸草消費稅的調整僅僅局限為對菸草生產行業的調整,直接抽取了菸草商的利潤,而沒有作為消費稅作用到菸草消費者身上。
『運用稅收與價格手段控菸的關鍵是要確保菸草制品的可支付能力隨時間推移而持續下降』鄭榕建議,中國菸草稅制需要進一步改革與完善,包括:消費稅制結構由以從價稅為率改為以從量稅為主,從價稅由兩檔差別稅率改為單一稅率;持續大幅提高卷菸消費稅,以確保卷菸支付能力不提高為原則;菸草制品消費稅應全部歸中央,以切斷地方政府對菸草控制的幹擾。
此外,卷菸銷量作為評估菸草控制的最主要指標,應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