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地區香菸零售價格高與低沒有統一規定,向菸草舉報沒有用。。

近日有很多網友在網上吐槽菸草專賣局對國內香菸零售市場管理混亂,同一個牌子的香菸在同一個地方的不同超市的購買價格相差十元每條。

以泰山紅將軍系列為例,2023年4月15日筆者在山東威海的一家私人超市購買的一條紅將軍的價格為100元,而在相隔不到50米遠的家家悅超市裡買的一條隻花了90元。

當時,我也曾有點驚訝,同一個地方的同一個牌子的香菸為啥價格不一樣啊,難道菸草局不管嗎?

帶著好奇與不服的心情,我上網查閱了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

同一地區香菸零售價格高與低沒有統一規定,向菸草舉報沒有用。。

通過查詢,在整個的菸草專賣法裡,並沒有找到支持個人消費者可以舉報香菸零售價格過高的有利條款。

也就是說,只要零售點或者是零售商依法取得了菸草專賣局頒發的『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即可,至於香菸的零售價格則沒有具體的規定。

後來我又搜索了同一個品牌的香菸在同一地方銷售價格不統一的行為是否構成違法,通過搜索,我發現了很多的律師在網上的留言。

通過綜合分析與總結大部分律師的回答與建議,我得到了如下的結論。

第一,零售商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自動調節價格,只要別太狠了就行。

第二,菸草專賣局並沒有統一規定每個品牌香菸的零售價格,隻是給予一個零售指導價,上下漲幅在合理范圍之內不違法。

第三,如果你覺得哪家的便宜你可以去哪家買,你認為哪家的貴可以不買,買後發現貴了也可以退貨。

總之,想通過舉報香菸價格過高來獲得賠償的想法不可能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