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新規:禁售菸草口味外的電子菸,企業IPO需申報審查。《圖+文》

電子菸產業無序發展的現象將進一步受到強監管!自2021年11月規定電子菸要參照卷菸的有關規定執行後,2022年3月11日,《電子菸管理辦法》出臺。

同時,國家菸草局也就《電子菸》國家標準進行二次征求意見,國家標準將上升為強制性國家標準。

對電子菸行業來說,影響最大的或許是,其中明確規定了禁止在國內銷售菸草味以外的電子菸。

此外,奧一新聞記者還注意到,《電子菸管理辦法》新增了要求電子菸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應當報經國務院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有專家解讀認為,該條款可以理解為電子菸企業可以上市的利好。

禁售除菸草口味外的電子菸

去年12月2日,國家菸草局曾發佈了《電子菸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今年3月11日,國家菸草專賣局發佈《電子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包括總則、生產與質量管理、銷售管理、進出口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監督檢查、附則,共六章四十五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電子菸生產、銷售、運輸、進出口和監督管理等活動做出了規定。

與去年的征求稿相比,新出臺的《管理辦法》有40處不同。

而《電子菸》國家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二次征求意見稿》》與去年11月公佈的第一次征求意見稿,也有多處變化。

『新規有幾個關鍵變化,一個是菸草味以外的產品不能在國內銷售,此外是國標的二次版本,允許的添加劑由此前的122種減少為101種』 在3月11日當晚舉行的線上溝通會上,中國電子商會電子菸行業委員會秘書長敖偉諾表示。

《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菸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菸。

而在《二次征求意見稿》中對於霧化物的設計,也提出不應對未成年人產生誘導性,不應使產生特征風味呈現除菸草味外的其他風味。

在此次意見稿中,列出了霧化物添加劑臨時許可使用物質,共101種,比上一版的意見稿少了11種,包括朗姆醚、梅子提取物、薰衣草油、玫瑰油、留蘭香油、香檸檬油、桔子油、苦橙花油、甜橙油等。

目前,市面上電子菸的口味眾多,包括各種水果味、糖果味、花草味等。

此前美國也曾發佈口味禁令,禁止銷售包括水果、糖果等大部分口味的電子菸,菸草和薄荷醇口味電子菸可繼續銷售。

這一禁令主要由於美國吸食電子菸的年輕人數字猛增,他們大多數選擇了水果口味。

而歐盟也禁止生產和銷售帶有薄荷的卷菸,理由是薄荷可以掩蓋菸草的味道,對年輕人而言更『可口』。

這一禁令,或將對國內電子菸的銷售產生巨大的影響。

北京中倫文德昆明律師事務所、菸草新型菸草領域專業律師唐順良認為,《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禁止菸草味之外的調味電子菸,對目前電子菸口味和新品投入研發影響較大,對本草企業影響稍小。

生產、銷售均需申請菸草專賣許可

依據《管理辦法》,不管是生產,還是銷售電子菸,都需要獲得正規『牌照』。

其中規定,電子菸生產企業、霧化物生產企業和電子菸用菸堿生產企業等,設立必須經國務院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菸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並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從事電子菸零售業務,應當依法向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或者變更許可范圍;電子菸產品應當符合電子菸強制性國家標準。

那麼哪些企業比較容易獲得『牌照』?

敖偉諾認為,『無論是生產企業還是品牌企業,在國家的監管體系下,所有的企業只要根據管理辦法的相關內容,有相應的經營場所、相應的資金、符合產業政策等等的申報主體,只要有一定的規模並且符合要求,我相信大家都有機會』

電子菸企業上市需上報主管部門同意

《管理辦法》中除了設定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企業上市還要經過菸草專賣部門同意。

其中規定,電子菸生產企業、霧化物生產企業和電子菸用菸堿生產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應當報經國務院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唐順良律師認為,對電子菸企業增加發行股票前置審查程序,可以理解為電子菸企業可以上市的利好,但同時菸草專賣行政部門審查同意的標準,也需要具有法律依據。

新規將有利於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天眼查數據顯示,中國有近1.4萬家電子菸相關企業。

從行業分佈上看,89.1%的電子菸相關企業分佈在批發和零售業。

從地域分佈上看,廣東的電子菸相關企業數量最多,超過25,000家,占全國的16.07%。

江蘇和山東則位居第二三位,分別有17,000餘家和15,000餘家相關企業。

《2021電子菸產業藍皮書》數據顯示,2021年,全球電子菸市場規模《零售》達到800億美元,同比增長120%;國內市場規模《零售》達到197億元,同比增長36%。

國家菸草專賣局發文稱,近年來,由於存在監管空白,電子菸產業無序發展,一些產品存在菸堿《尼古丁,下同》含量不清、添加成分不明、菸油泄漏等問題,特別是部分經營者宣傳誤導消費者,誘導未成年人吸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社會各界反映強烈,不斷呼籲加強監管。

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決定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依法加強對電子菸等新型菸草制品的監管。

2021年11月10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正式公佈施行,明確『電子菸等新型菸草制品參照本條例卷菸的有關規定執行』。

《決定》公佈施行後,國家菸草專賣局研究起草了《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意見。

《管理辦法》於2022年3月11日公佈,5月1日正式施行。

敖偉諾認為,《管理辦法》的出臺,對於國內來說,主要是規范行業,讓行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對於出口,在全世界歐美等發達國家,電子菸流行的趨勢不會改變。

在中國以深圳為主地區,還承擔著全球供應鏈生產和出口的重要地位。

『對於海外市場,我們的態度是鼓勵出口,積極拓展海外市場』

奧一新聞記者 盧若情 馮瀟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