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運輸香菸賺差價,查
近日,吉林通化邊境管理支隊榆林邊境檢查站查辦一起非法運輸香菸案件,當場查獲品牌香菸10餘種,共計129條,現金3萬餘萬,涉案價值4萬餘元,抓獲嫌疑人一名。
該站接到當地菸草局移交情報稱,在集安市內有一轎車疑似運送大量香菸,準備從集安通往遼寧方向,通過非法運輸菸草的行為牟取高額利益。
接到情報後,該站迅速部署任務,第一時間在轄區3個重點要道口設立執勤卡點,持續開展24小時全時全線勤務模式,進一步加強過往車輛,人員的檢查。
當日14時20分許,一輛棕灰色轎車駛入榆林鎮朱仙村執勤點前突然減速,走走停停,行跡十分可疑,在看見警車後急速轉彎,駛向了一條狹窄的田間小路。
民警判斷這輛車極其可疑,當即駕車追趕過去,並記下來這輛車的車牌號吉EKP7**。
在寬闊路段,民警立即上前將該車截停進行盤查,在該車後備箱發現了大量的品牌香菸,香菸條包裝上的激光噴碼被塗刮掉。
隨後,民警要求駕駛員於某出示合法運輸菸草手續。
但於某情緒異常激動,拒不配合,堅稱:『我拉的都是真菸,就送到前面的工地,還需要什麼手續?
』
『運送大量香菸需要合法手續,你不清楚嗎?
請出示運輸菸草的合法手續』面對民警的發問,於某神情緊張、言辭閃爍,一改之前激動狀態,變得笑臉相迎,並企圖用車上所載香菸賄賂民警,希望民警能通融放行,但遭到了民警嚴詞拒絕。
於某的反常行為已暴露無遺。
執勤民警立即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經鑒定,車內裝有各類品牌菸草10餘種,共計129條,現金3萬餘萬,涉嫌非法運輸價值四萬餘元。
面對如山鐵證,於某如實交代了自己利用兩地菸草價格差異,企圖通過低買高賣謀取利益的犯罪事實。
據了解,於某在沒有菸草準運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動起歪腦筋,鋌而走險,從吉林集安收購了一批低價香菸,準備運回遼寧販賣,從中賺取差價,但於某萬萬沒有想到被在此執勤的民警逮個正著。
香菸屬於國家菸草專賣品,禁止私人隨意跨區域進行售賣。
目前,該案已移交至當地菸草專賣局進一步調查處理。
【普法知識點】《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托運或者自運菸草專賣品必須持有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機構簽發的準運證;無準運證的,承運人不得承運。
第三十一條規定:無準運證或者超過準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或者自運菸草專賣品的,由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收購違法運輸的菸草專賣品;情節嚴重的,沒收違法運輸的菸草專賣品和違法所得。
承運人明知是菸草專賣品而為無準運證的單位、個人運輸的,由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吉林日報全媒體 記者:王子陽 編輯:趙樹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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