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包香菸,是詐騙還是盜竊?《圖+文》

本報綜合 男子拆開整條高檔香菸,塞入便宜香菸重新包裝,到超市『貍貓換太子』調包香菸以此牟取不法利益,構成詐騙罪還是盜竊罪?

11月7日,湖南高院公佈了這樣一起案例。

2018年11月,張某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出獄後,張某又從他人處學會了一門包裝『手藝』,就是拆開整條香菸的外包裝再重新包裝,不仔細檢查很難發現問題。

今年4月,張某因手頭拮據,決定發揮『手藝』特長,來場『貍貓換太子』。

他先買了一些整條的高檔香菸,小心拆開外包裝後,再將便宜香菸填充進去重新包裝好,然後駕駛摩托車在益陽大通湖等地轉悠,專挑位置偏僻、店主年紀大的小超市下手。

在選定了作案對象後,張某將假菸藏在外套內,進店提出有人托自己買幾條高檔香菸,等店主將香菸放在櫃臺上,張某便要求店主拿塑料袋或再拿幾包菸,趁店主轉身後,張某迅速將櫃臺上的真菸調包成自己制作的假菸。

然後,張某再假裝接聽他人電話,告訴店主說只要幾包香菸就行,得手了立即離開。

就這樣,張某幾天內作案五起,總價值2500元。

多家超市店主在發現假菸後紛紛報警,張某在繼續作案中被鎖定並抓獲。

益陽市大通湖管理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假香菸調包真香菸的方式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張某於2018年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刑罰執行完畢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系累犯,應從重處罰。

法院遂判決張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