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起,浙江義烏市、四川營山縣、江西南昌市、貴州習水縣等地紛紛禁止售賣食品包裝和標簽標識的檳榔制品。
一顆青色果子,已造就近千億產業,但致癌風波又把它推上風口浪尖,如何監管,成為了一個亟待解決的難題。
在媒體采訪中,多位受訪專家提出,考慮檳榔產品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程度,可參考菸草監管方式進行監管,實施特許經營,並以此制定相關監管辦法。
在實地走訪中,時代周報記者發現,和菸草相比,檳榔進貨並不需要審批,『是個商店就可以賣』。
此外2020年起檳榔制品已不在食品目錄裡,但仍標識以食品標準生產,其外包裝上宣傳語醒目程度遠大於警告標語。
針對上述問題,法律及醫學界人士認為檳榔監管可借鑒菸草管制措施,但因其市場規模並未達到菸草的程度,直接采取菸草監管模式或過於激進,可能會產生衍生問題,或可從源頭開始引導民眾種植其他作物,使其逐漸退出市場。
售賣檳榔已缺乏法律依據
時代周報記者走訪了上海社區小商店和連鎖便利店發現,檳榔通常被擺在收銀臺顯眼位置,商家稱銷售檳榔並不需要像銷售菸草那樣需要審批,直接和經銷商進貨即可。
商店老板稱,檳榔『是個店就可以賣,如果哪家店不賣,隻是沒進貨而已』。
在上海的外賣平臺上搜索檳榔關鍵詞,發現附近多家店鋪銷量已近百件,顯示下單30-50分鐘可達。
而在線上渠道,銷量排名前三的店鋪銷售總額已近30萬件,大部分商家回應稱除了不能發受疫情影響的地區外,可發往全國各地,在拼單界面,隨機顯示有人曾拼單19次。
△某網購平臺單件檳榔銷售超10萬。
圖源:網購平臺截圖
然而,經時代周報記者檢查發現,盡管檳榔產品外包裝有『長期過量嚼食,有害口腔健康』的提示,但更為矚目的則是包裝上『提神快』的宣傳,此外包裝上未註明檳榔堿的含量。
其它的重要信息則是『本產品已通過ISO2000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字樣,但實際上,2020年最新版的《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已取消了食用檳榔的類別,檳榔作為食品的生產許可、監管和售賣實際上缺乏法律依據。
在口味王包裝的後側,商家在最下側的敬告中用小字加黑提醒商家『勸阻未成年人『,但上海小商店的老板回應稱,自己不會賣給未成年人,但是別人賣不賣,『全憑良心』。
專家:監管方式需調整
如何監管檳榔銷售成了眼下急需解決的問題。
在媒體采訪中,多位受訪專家提出,考慮檳榔產品對人體健康的危害程度,可參考菸草監管方式進行監管,實施特許經營,並以此制定相關監管辦法。
中國《菸草專賣法》、《菸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菸草需依法實行專賣管理,並實行菸草專賣許可證制度,即從事卷菸等生產、批發、零售的,均需領取許可證,且隻能在當地有批發資質的菸草公司進貨,不允許異地售賣及通過信息網絡銷售菸草專賣品,並禁止在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等播放、刊登廣告。
此前,和檳榔類似,電子菸的濫用也曾引發社會關注。
國務院在2021年修改了《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將電子菸等新型菸草制品也納入《條例》,並將按卷菸的有關規定執行。
△卷菸外包裝,有三分之一是警示語。
圖源:網絡
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口腔科主治醫師龔振東從醫學角度分析認為,檳榔具有成癮性精神活性物質,它的長期使用將危害口腔健康和全身健康。
他認為,或許可效仿菸草的監管措施,宣傳嚼食檳榔的危害,尤其對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危害。
但江蘇法德東恒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藍天彬律師則認為,檳榔管理應慎重參考菸草監管制度,目前檳榔銷售暫未達到菸草的規模,如果貿然采用菸草的監管模式可能過於激進,會產生其他的衍生問題。
藍天彬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在某些層面可以借鑒參考菸草管理制度,出臺統一的管理規定,比如在檳榔外包裝上印上有害健康的提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檳榔等等,從而使檳榔的生產銷售行為得到規范。
北京市京師律所事務所高級合夥人鐘蘭安律師認為,隨著醫學對檳榔了解的深入,也應相對應地調整對檳榔的監管方式。
檳榔已被土耳其、加拿大、新加坡等地認定為毒品,說明其可能會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造成損害,即便采用菸草專賣的制度,仍會有大量的檳榔被投放到市場上,損害的結果仍會發生。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在接受《法制日報》采訪時建議,應從源頭治理檳榔產業,對生產者和制造商比較多的地區,可以逐漸探索引導民眾從事其他產業,種植其他產品,同時有關部門做好有序退出市場的引導和相應補償工作。
值班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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