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農業《包括漁業和林業,但不包括加工活動》在巴西GDP中的比重已經從1998年的8.2%上升到2002年的8.82%,2003年又進一步上升到9.6%。
主要原因是一些重要作物,如大豆和糖的產量有所增加。
農業
1997年到2002年,農業部門的實際價值增值提高了25%。
如果包括農產品的加工,2002年,農業在中的比重為12.5%。
同年,從事農業活動的人數為1250萬,占全國總就業人數的18.8%。
另外,還有150萬人從事農業產業活動。
巴西是世界農產品和食品的主要出口國,2003年,農產品出口306億美元,占總出口的42%,主要出口產品為大豆、木材和木質品、肉、皮毛、糖和咖啡。
農產品的主要出口目的地是日本、歐盟和美國。
巴西目前依然是世界最大的咖啡、糖、菸草、大豆和橘子汁的出口國。
2003年農產品的進口相當於總進口的9.9%,主要進口農產品是小麥。
政策目標和管理
耕地發展部《MDA》負責制定農村可持續發展政策,促進國內食品生產和食品安全。
MDA通過土地改革、發展家庭農業和零饑餓項目等,在消除農村貧窮中起重要作用。
MDA也致力於促進國內糧食生產和促進食品安全。
政策目標
傳統上,巴西政府對農業的幹預度很高,農業政策的重點是為農民創造融資機制。
然而,1995年以來,政府在農業中的參與減少,從而為私營部門提供更多從事這些金融活動的空間。
盡管政府期望私人部門提高更多的信貸和保險,但依然有一部分風險是由政府承擔的。
農村信貸項目一直是主要的融資工具,政府提供的信貸和保險是有限且有針對性的,如對小規模農場的支持,食品供應計劃等。
政府一直提供市場支持,承擔非信貸活動中的部分風險。
2002年9月,巴西要求與美國就陸地棉補貼及相關法律規則問題進行磋商,巴西認為美國政府對陸地棉的生產、使用及出口提高了禁止的和可訴訟的補貼。
隨後,巴西又要求與歐盟就糖問題進行磋商。
到2004年8月,這兩個案子尚在等待專家組的報告。
關稅
2004年,與10.4%的平均關稅相比,農產品最惠國關稅平均為10.2%。
巴西是WTO成員中農產品平均關稅低於工業品關稅的少數幾個成員之一。
關稅高於20%的農產品主要集中在乳制品、糖、飲料和酒精、醋、菸草等產品。
糧食類產品的保護水平較低,平均關稅為6.6%。
而對向所有國家出口的皮毛征收7%的出口稅,超過1萬噸配額的腰果征收30%的出口稅。
出口到巴拉圭和烏拉圭的菸草或替代品征收150%的出口稅;出口到中南美和加勒比國家的雪茄也征收150%的出口稅。
征收出口稅的目的主要是保證國內供應。
國內支持措施
林業
林業是巴西主要經濟活動之一。
林業和林業為基礎的制造業在GDP中的比例達到4%。
在林業GDP中,木材和家具業占44%,纖維素和紙,木炭分別占35.7%和20%。
林業部門直接和間接吸納的就業人數約200萬。
巴西生產包括初級產品、中間品和最終產品在內的各種不同的林產品。
2003年,巴西國內木材消耗達到3億立方米,其中1億立方米用於工業生產。
纖維素和紙、家具和木炭是最重要的林產品。
2003年,巴西有5.44億公頃的森林,森林覆蓋率為64.3%。
根據巴西環境部的數字,占林區面積69%的森林有潛在的經濟價值。
森林業很大程度上依賴於約480萬公頃的林場。
林場集中在南部和東南地區,松樹和桉樹是巴西最重要的兩個樹種,面積約為45萬公頃。
機構和規則
巴西林業政策是通過國家森林計劃來制定的,該計劃由10個聯邦部門參與,由環境部下屬的生物多樣性和林業秘書處協調。
在2004-2007年的主要戰略行動是:擴大森林種植面積,恢復退化的土地;以可持續的方式管理森林,保護具有高保護價值的森林。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