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菸上頭?那是毒不是菸!。

湘潭在線6月24日訊《湘潭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趙明》電子菸作為香菸的替代品,近年來飽受爭議,但市民趙先生描述的吸食電子菸的『上頭感覺』卻是與眾不同,他吸食後出現幻覺甚至頭暈、嘔吐。

日前,湘鄉市人民檢察院辦理了這起販賣新型毒品案,趙先生的疑惑也隨之解開。

去年4月至7月,趙先生多次找謝某買『電子菸』,單價120元的電子菸通過郵寄方式送到趙先生手裡。

可趙先生吸食後感覺格外『上頭』,不僅頭暈嘔吐,他還出現了幻覺等症狀。

後經司法鑒定,趙先生的毛發樣品中檢出合成大麻素類物質。

今年6月10日,湘鄉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對謝某提起公訴,這是該院辦理的首例販賣新型毒品的案件。

近年來,電子菸以時尚外表,口味豐富被部分消費者追捧,但一些不法分子利欲熏心、利用電子菸作為合成大麻素的主要載體,制作『上頭電子菸』通過微信、快遞、閃送等方式販賣,甚至將魔爪伸向了青少年群體,危害極大。

承辦檢察官介紹,2021年,公安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公告,將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和氟胺酮等18種物質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

該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後,實施走私、販賣、運輸、制造、非法持有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等行為,涉及毒品犯罪,將受到嚴厲的刑事處罰。

而合成大麻素有別於傳統毒品大麻,因其屬於化學合成類毒品,更易上癮、依賴性更強,對人體的危害性遠超大麻。

吸食該類物質會出現頭暈、嘔吐、精神恍惚、致幻反應。

過量吸食會出現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況。

而2022年3月11日,國家菸草專賣局公佈了《電子菸管理辦法》,明文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菸,禁止銷售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菸,規范電子菸的管理。

結合本案辦理情況,湘鄉市人民檢察院立足檢察職能,結合『七號檢察建議』,推進轄區寄遞行業安全問題治理,強化安全監管,切斷不法分子利用寄遞行業實施販賣、運輸毒品渠道。

同時,將通過多渠道宣傳新型毒品危害,普及防范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