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電子菸》強制性國家標準出臺,各類調味電子菸已經成為過去式。
然而,最近有市民反映,市場上又出現了一種中藥霧化器、草本霧化器,看模樣和之前的電子菸幾乎一模一樣,而且也有很多口味。
不同的是,這種中藥霧化器宣稱不含菸堿,也就是不含尼古丁。
不含尼古丁,是否就不算是電子菸了呢?能不能進入市場合法地銷售呢?
在上海閔行區井亭大廈廣場,記者發現有一家名為『來兮』的門店,店內正在銷售一種『中藥霧化器』。
產品介紹稱,其與國藥藥材健康控股聯合研發,但其所售的『霧化器』和通常的電子菸外形相似。
店員介紹,他們的產品不含菸堿,有提神、解酒、助眠等多種功效,且包含西瓜、茶、薄荷、枇杷等多種口味。
這種『中藥霧化器』外包裝上標註為『非菸草制品,不用於傳送菸堿』,沒有『藥準字』或醫療器械標識,且禁止向未滿18周歲青少年銷售。
此外,產品雖然標註了金銀花、甘草、胖大海等中藥材的成分,但是決定霧化液口味的特有成分卻並無標註。
對於這種形似電子菸的霧化器,一些受訪的市民表示了擔憂。
有受訪市民表示,因為對產品不熟悉,擔心孩子會有好奇心,變相把它當成抽菸。
而且到底有沒有危害、哪些危害,說不清、不可控。
『中藥霧化器』到底是不是電子菸?
事實上,自2018年以來,中國針對電子菸行業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監管措施,並於去年10月1日正式實施《電子菸》國家標準,對電子菸的口味、使用安全和未成年人保護等方面都做了詳細的標準規定。
記者在國家菸草專賣局官方發佈的『《電子菸管理辦法》和《電子菸》國家標準等有關問題解答』中了解到,《電子菸》國家標準已明確規定,電子菸是『用於產生氣溶膠供人抽吸等的電子傳送系統』,將不含菸堿《即尼古丁》的電子菸納入電子菸定義范圍。
也就是說,只要是『霧化氣溶膠供人抽吸』,不論有沒有菸堿,都是電子菸。
此外,鑒於水果、食品、飲料等調味電子菸和無菸堿電子菸對未成年人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容易誘導未成年人吸食,標準明確規定不應使產品特征風味呈現除菸草外的其他風味,並明確要求『霧化物應含有菸堿』,即不含菸堿的電子菸產品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按照《電子菸》國家標準,目前的電子菸產品工作原理,就是霧化產生氣溶膠,或者也可以說,電子菸就是霧化器的其中一種。
記者在『來兮』店內購買了兩款所謂的『中藥霧化器』,吸食幾口後發現這種『中藥霧化器』的霧化模式,與電子菸基本相同。
對此,『來兮』方面否定『中藥霧化器=電子菸』的說法。
『來兮』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稱,他們的『中藥草本霧化』產品和電子菸是屬於兩個類型的產品,絕不是改換名頭或打擦邊球,而是實實在在的中藥配方,通過冷萃提取出來,不說治療,但是有功效的。
既然該『中藥霧化器』號稱有功效,為何包裝上沒有藥準字號?對此,該負責人又稱他們的產品屬於食品級的,一個是醫療器械械字號,一個是食字號,都是食藥監局頒發的。
著重宣傳的中藥霧化液,在負責人口中又成了『食品級』產品。
記者從『來兮』公司出具的相關資料發現,其生產地的藥監局在一份名為《申請界定中藥霧化系列產品性質的申請的復函》中,確認其產品是一類醫療器械,非菸草制品、非電子菸。
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管局表示,正因為這份復函,使他們缺乏調查和執法的抓手。
閔行區菸草專賣局又因為』中藥霧化器『幾個字,讓他們很難直接將之定性為電子菸,為此,他們已將問題上報給上海市菸草專賣局,希望上級部門對其進行認定。
除了『來兮』,記者調查發現,目前還有包括『蔚多』、『禧呼』、『之奢』在內的一批主打草本霧化的新品牌正活躍於市場。
宣稱『中藥霧化』的這類產品究竟該如何定性?對此,上海市控制吸菸協會副會長陳德表示,《電子菸》國家標準中,已經明確將不含菸堿尼古丁的此類產品納入電子菸的定義范圍。
且,電子菸口味中僅限菸草口味,對於其它口味包括中藥、草本,都是禁止范圍裡面。
目前市面上的所謂『中藥霧化器』、『草本霧化器』亟待相關部門進一步界定。
陳德說,商家自述其產品添加的物質或添加劑是食品級的安全的,但霧化器是通過呼吸道吸入,涉及呼吸道和消化系統,安全上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此外,形似電子菸的所謂『中藥草本霧化』產品包裝上追求時尚和炫酷,對青少年來說也可能存在一定的誘惑性。
因此,對於一些不含有尼古丁、外觀上和電子菸比較像的特殊商品,無論是行業也好、主管部門也好,應當針對新的消費發展、消費者的需求,制定相應的一些標準,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看看新聞Knews記者:吳浩亮 編輯:崔信淑 陳昱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