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面上又出現了大量以『奶茶杯』『可樂罐』為代表,造型可愛多樣、口味種類繁多的電子菸產品,一些未成年人對此趨之若鶩。
不少家長吐槽:很多電子菸產品外包裝無詳細中文說明、無生產廠家等信息,更沒有生產許可證,是不折不扣的『三無』產品。
這些『三無』電子菸是如何滲入未成年人群體的?又該如何監管?記者對此展開調查。
『一罐100元左右,可以抽兩個星期。
味道好,不嗆人,一般從網上購買,有各種口味』來自天津市北辰區的高中學生小楊近來迷上了『奶茶杯』電子菸。
漫畫/李曉軍
小楊介紹,他身邊有不少同學都在抽這種電子菸,大家的購買渠道除了線上,還有學校附近的銷售點。
《法治日報》記者近日調查發現,目前市面上又出現了大量以『奶茶杯』『可樂罐』為代表的電子菸產品,其外包裝上鮮有詳細中文說明和生產廠家等信息,也沒有生產許可證,為『三無』產品,但因其獨特的造型和豐富的口味,吸引了大量未成年人吸食。
家長對此深惡痛絕。
而根據國家菸草專賣局發佈的《電子菸管理辦法》,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菸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菸,將不含菸堿的電子菸產品納入監管范圍。
業內人士指出,以『奶茶杯』為代表的一次性電子菸存在重金屬超標、使用非法添加劑等問題,會對吸食者特別是未成年吸食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亟待相關部門加大監管懲處力度,進行整治。
線上售賣火爆 多為三無產品
記者在某搜索引擎以『電子菸』為關鍵詞進行搜索,第一條鏈接便是『奶茶杯、迷你杯、一次性霧化器』廣告。
該網頁名為『電子菸官網』,不僅能購買電子菸,還有加盟合作渠道,網頁顯示各種電子菸的宣傳圖,都是非菸草味『奶茶杯』,有冰礦泉水味、明前龍井味、冰鎮西瓜等口味。
在一些社交平臺上,也有人大量發佈售賣『奶茶杯』信息:『絕對‘0’度!新奇口感!冰霜勁享!』『味道齊全!一口激頂!』『超大油量,一口滿足!』……並附上聯系方式。
記者隨機聯系了其中一位電子菸賣家,加為社交好友後,看到其朋友圈裡充斥著各種名字類型的電子菸產品,如『可樂杯』『奶茶杯』『星空杯』『水果杯』『小黃人杯』等,口味包括冰霧西瓜、青提汽水、草莓奶昔、波波乳酸菌等。
這些電子菸的外形有的看起來像一瓶飲料,有的像一隻小兔子,還有的像一片西瓜。
『私密發貨,48小時出單,為了安全請不要催!不退不換,謹慎下單!』記者詢問電子菸發貨情況時,該商家這樣回復道。
從該商家在朋友圈發佈的交易聊天記錄來看,其在售前從未詢問過購買者的年齡。
記者從該商家處購買了三款電子菸,分別是檸檬口味、可樂口味和奶茶口味。
檸檬口味的電子菸外觀是一個造型可愛的手辦,在卡通形象的頂端有一個吸管,可供抽吸,沒有外包裝,而且周身沒有任何文字說明;可樂口味的外觀就是一個縮小版的可樂杯,外包裝和周身全是英文字母,沒有任何關於產品的說明信息;奶茶口味的則使用一個密封袋子包裝,外觀是一個縮小版的奶茶,包裝上同樣沒有任何產品信息。
除了『奶茶杯』外,還有不少商家銷售『統配水果味菸彈』,即放在電子菸桿裡的通配菸彈。
記者調查發現,這些菸彈大多是仿制品或『三無』產品。
在社交平臺,記者聯系了售賣某品牌菸彈的商家,其銷售種類多達24種,打著『冰力十足 一口滿足』的廣告語。
從外包裝和名字來看,該商家所售菸彈與某品牌很像,口味也相似。
不過,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這些菸彈主要來自菸彈地下工廠,禁令之下,這些廠家偷偷生產,價格遠低於正規廠家,加上口味多,所以銷量很好。
『奶茶杯』電子菸不僅在線上賣得火熱,線下實體店也不遜色。
記者在走訪中發現,購買者中有相當一部分是未成年人。
在某社交平臺一條介紹『奶茶杯』危害的視頻中,大量網友留言稱,自己周圍有許多未成年人在抽這種電子菸,有的線下銷售點就設在學校附近。
在天津某學校周邊商店,記者花69元購買到一款名為霧化器的很像電子菸的產品,商家說這是霧化器,不含尼古丁。
記者連續幾日觀察發現,有不少學生放學後來店裡詢問『有沒有霧化器賣』,老板便拿出各種口味的產品供學生挑選,不同的口味價格不同,從69元到百元以上。
『正規的醫用霧化器需取得相關部門頒發的醫療器械註冊證,經過許可才能生產,如果沒有相關證件或其他資質證明,便不是電子霧化器,可以認定為電子菸。
而且一般電子菸會在宣傳語中使用‘菸霧大’‘擊喉感強’,即使宣傳‘0尼古丁危害’,也要強調‘建議每日吸入不超過100口’等』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湯建彬說。
但記者購買該『霧化器』時,商家並未作如上提示。
『做這種電子菸的一般是小作坊、小公司,他們不會註明生產廠家、生產許可證等信息,消費者群體一般定位為年輕人』山東省淄博市一位曾售賣過此類產品的店家王力《化名》透露。
『這類電子菸用的電池一般質量很差,吸食過程中容易出現故障,甚至漏電,還存在菸油泄漏等問題』王力說,但它們的價格並不便宜,15ml菸油、3.5%尼古丁含量規格的產品價格在70元至90元,最高的超過百元。
王力注意到,這種電子菸很容易讓人『上頭』,吸食一段時間後有人出現頭暈、惡心等症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其使用香料超范圍、超量,以及部分劣質香精中存在雜質』。
有媒體曾購入『奶茶杯』樣本進行檢測,涵蓋可樂、檸檬、橘子汽水、草莓等熱門口味。
結果顯示,7款『奶茶杯』樣本中,均從其釋放物中檢測出不同含量的鉛、鎳等重金屬;部分樣本分別檢測出2.3-丁二酮、肉桂醛,遠超出國標或團標對霧化物雜質和污染物的要求。
商家虛假宣傳 誤導學生購買
河北省滄州市高一學生小趙就是『奶茶杯』『可樂杯』的擁躉。
他一般通過線上購買,因為『商家不會詢問年齡、是否是未成年人等信息』。
小趙有菸癮,聽商家說『奶茶杯』『可樂杯』這類電子菸不含傳統香菸的有害物質,又能添加各種口味,可助其戒菸,便下單購買了一支。
結果,不但菸癮沒戒掉,反而越來越大。
由於『奶茶杯』『可樂杯』的口味眾多,小趙總想嘗試不同口味的菸彈,於是經常下單購買。
小趙向記者展示了他的『奶茶杯』,外形酷似縮小版的咖啡杯,上方的吸嘴被做成吸管形狀,包裝盒上沒有任何商品信息。
打開『奶茶杯』內部,記者看到,這類電子菸由菸彈與電池兩部分組成,中間以兩根細電線連接,靠近吸嘴的地方設有霧化芯,結構十分簡單。
記者采訪發現,有不少未成年人被商家迷惑,看到商家宣傳『電子咖啡、霧化能量棒、戒菸棒』等,就認為吸食電子菸能夠幫助戒菸且不會上癮,可吸食後菸癮越來越大。
江蘇省徐州市高二學生小陳就是這樣誤入歧途的。
小陳在瀏覽貼吧時,發現『奶茶杯』電子菸廣告,商家稱不但隱蔽性高,味道好聞,還不會上癮。
受好奇心驅使,小陳找了一家售賣電子菸的店鋪,精心挑選了一款水果味『奶茶杯』。
第一次抽電子菸,小陳就被其口味吸引了,不但沒有傳統香菸刺鼻的氣味,而且有一股甜膩的果味。
小陳父母雖然聞到了奇怪味道,卻沒和電子菸掛鉤。
此後,小陳大量購買『奶茶杯』吸食。
一次,小陳在家手握『奶茶杯』吞雲吐霧時,被父母發現,他們這才反應過來。
『這種電子菸迷惑性太強,要不是及時發現,他的菸癮隻會越來越大』小陳爸爸擔心地說。
一些受訪的未成年人說,『奶茶杯』設計得很好看,吞雲吐霧的樣子很酷,並且味道多種多樣。
還有一部分未成年人將電子菸作為社交工具,同學之間相互攀比誰的『奶茶杯』更好看,誰的菸彈口味更好。
記者采訪發現,大多數吸食電子菸的未成年人都不知道『奶茶杯』含有尼古丁,還有一些知曉『奶茶杯』就是電子菸的未成年人認為其危害遠沒有傳統香菸大。
來自湖南省常德市的初中學生小李向記者訴苦,她所在班級有好幾個女生在抽『奶茶杯』,還勸小李吸食,『她們說不含尼古丁,不會成癮,還能提神,但我聞著味道十分刺鼻』。
過了一段時間,小李看見那些抽『奶茶杯』的同學經常咳嗽、幹嘔。
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以『奶茶杯』為代表的一次性電子菸存在重金屬超標、使用非法添加劑等問題,放之任之,將會對吸食者特別是未成年吸食者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損害。
更嚴峻的現實是,目前電子菸市面上『三無』產品占比非常高,然而許多吸食『奶茶杯』的未成年人並沒有意識到其中的危害。
店家掛羊頭賣狗肉的現象也不容忽視。
來自貴州省的一位電子菸店主告訴記者:『偷偷賣果味電子菸的商家一般以賣其他產品為主,把貨藏在自己隨身帶的包裡或者車裡,或者放在旁邊門店。
並且,很多零售戶如果通過快遞發貨,都不會直接在店裡發出去,而是通過多個不同地址發貨,或者直接統一拿到快遞代收點發貨』
加大監管力度 提高違法成本
電子菸銷售火爆,商家不會主動核實身份,未成年人可以輕易購買到,如何整治這一亂象?
電子菸行業專家陳中分析說,根據《電子菸管理辦法》,國內正常合法流通的電子菸產品,隻有在電子菸零售店鋪持證銷售的菸草味國標電子菸,其他任何渠道的任何非國標產品均為非法經營。
禁掉水果味電子菸以後,未成年人無法從合法渠道購買,但不法分子多通過微商、電商渠道進行推銷,目前對違法犯罪的懲戒案例太少,讓非法從業者認為違法犯罪成本不高,所以市場上才會出現非法產品泛濫的情況。
陳中認為,減少市場上的非法產品,預防青少年少接觸到此類產品,核心還是要打擊非法工廠源頭,同時加大對不法商販的處罰力度,不能短期運動式打擊,應該有一起打一起,嚴厲處罰,形成高壓態勢。
『除‘全國統一電子菸交易管理平臺’外,任何網絡平臺售賣電子菸的行為都是違法銷售行為』湯建彬說,2018年8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國家菸草專賣局聯合發佈了《關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菸的通告》,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菸,但許多電子菸企業為了逐利仍將互聯網營銷的重點指向年輕人,未成年人大多也是通過互聯網營銷而了解並購買電子菸的。
為預防未成年人購買電子菸,湯建彬建議,首先,相關部門應當要求各互聯網平臺撤下電子菸廣告,不再播放此類廣告,直播間不售賣電子菸等;其次,菸草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大對電子菸的監管力度,對發現通過互聯網途徑推廣和售賣電子菸的行為依法查處並進行後續的動態監督,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向未成年人售賣電子菸。
上海市光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顧準建議,一方面敦促電子菸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及時關閉電子菸互聯網銷售網站或客戶端,敦促電商平臺及時關閉電子菸店鋪,並將電子菸產品及時下架,敦促電子菸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撤回通過互聯網發佈的電子菸廣告;另一方面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解釋清楚吸食電子菸的危害。
在調查中,記者注意到,當前許多線上銷售電子菸的商家為了逃避監管,將電子菸更名為『電子霧化器』『茶杯』等,導致監管難度增加。
對此,顧準說,根據《電子菸管理辦法》,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本辦法規定的電子菸交易管理平臺以外的信息網絡銷售電子菸產品、霧化物和電子菸用菸堿等。
對於用『電子霧化器』等詞語模糊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市場檢查,對違法、違規售賣電子菸堅決說不,防微杜漸。
湯建彬認為,要開展互聯網電子菸信息整合和清理,對通過各類直播間、短視頻、公眾號、小程序等方式銷售的商家,敦促其撤回電子菸廣告,對違法售賣行為嚴厲打擊懲處;監管部門應進一步全面清理互聯網虛假違法電子菸廣告,督促平臺建立自主清理機制,加強監督,及時下架電子菸售賣鏈接。
湯建彬建議,相關執法部門對電子菸市場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對電子菸相關生產企業、電子菸批發企業、電子菸零售市場主體進行全面檢查、清理整治。
建立健全『一企《戶》一檔』監管臺賬檔案,做好後續監管、整治工作。
及時清理下架在售非法產品,對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消費者和市民角度來講,一旦發現問題要及時反饋,對於發現的以『電子霧化器』等詞語模糊替換電子菸的現象要積極投訴舉報。
陳中建議,相關平臺要定期更新關鍵詞,定期掃描相關大數據,及時發現問題,同時加大對以往違法店鋪和賬號的監測。
『中國明確規定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菸,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奶茶杯’‘可樂罐’等隱形變異電子菸行為。
《電子菸管理辦法》規定電子菸產品應當符合電子菸產品包裝標識和警語的相關規定。
對違反該辦法的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可采取監管談話,中止平臺交易資格,責令暫停生產經營業務,進行整頓,直至依法取消其從事電子菸產品、霧化物和電子菸用菸堿等生產經營業務資格等措施』顧準說。
湯建彬提出,各地菸草專賣局、公安、教育、市場監管部門要聯合協作,查處『三無』『奶茶杯』『可樂杯』或其他不合規形式的電子菸,理清上下遊生產銷售鏈條,查獲源頭生產商,杜絕生產銷售電子菸的行為。
加強線索通報和重大案件偵辦協作配合,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對於在各種電商平臺售賣『三無』電子菸的行為,電商平臺要負監管責任,按照電子商務法的規定在產品上架時做好商品信息和商家信息登記等,及時下架違法的商品鏈接。
否則電商平臺將面臨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停業整頓以及記入信用檔案等行政處罰或承擔民事連帶責任。
『監管應該從源頭出發,嚴打非法電子菸源頭工廠,嚴打參與批發的銷售環節,同時加大‘三無’電子菸危害的宣傳力度,共同構築防范‘三無’電子菸屏障』陳中說。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