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現在開庭……』2023年6月25日上午,隨著一聲鏗鏘有力的法槌聲響起,藤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販賣毒品案件。
該案由藤縣人民法院院長吳漢北擔任審判員獨任審理,藤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葉耀隆出庭支持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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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
2023年2月21日,被告人李某與韓某聯系洽談交易含有毒品氟胺酮的電子菸,當天下午17時許,李某按照約定來到藤縣塘步鎮陶瓷園區將一箱電子菸販賣給韓某並收取韓某交給的毒資現金人民幣16000元,交易後雙方離開現場。
李某去到南安派出所附近時被公安民警抓獲,民警在韓某處接收其購買的一箱電子菸,經清點,共有電子菸菸嘴39隻,電子菸桿38支。
經鑒定,送檢的電子菸嘴內均檢出依托咪酯,均未檢出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氟胺酮。
另查明,李某曾兩次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21年5月18日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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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制規定,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販賣,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一款、第四款之規定,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法應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的幅度內量刑。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某所犯罪罪名成立。
被告人李某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被告人李某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被告人李某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自 願認罪認罰。
綜合案情,藤縣法院作出判決,以犯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法檢『兩長』同庭履職辦理毒品案件,彰顯了司法機關重拳打擊毒品犯罪、凈化社會環境的決心。
今年以來,藤縣法院共審結毒品犯罪案件20件33人,其中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5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三年以上重刑率45.45%,五年以上重刑率36.36%。
下一步,藤縣法院將繼續保持毒品犯罪的高壓打擊態勢,並積極延伸司法服務職能,大力開展禁毒宣傳工作,從源頭上增強公民禁毒防毒拒毒意識,為守護無毒凈土貢獻法院力量。
藤縣人民法院
文 字 | 覃傑梅 陳金剛
圖 片 | 梁高華
編 輯 | 覃傑梅
審 核 | 高 雲 祝裕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