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對違規電子菸要露頭就打
『奶茶杯』『可樂罐』『玩偶熊』……五顏六色的瓶身,帶著螺紋的瓶蓋,彩色彎曲的吸管,這些是玩具、飲品還是什麼?事實上,它們都是穿上『馬甲』的電子菸。
據《法治日報》報道,這些『外形』時尚有趣、『口味』甜膩多樣的電子菸產品,迅速吸了一撥粉,其中不乏校園裡的未成年人。
殊不知,這類調味電子菸實則多為黑作坊生產的『三無』產品,存在諸多健康和安全隱患。
去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電子菸管理辦法》,明確規定電子菸經營主體應當取得菸草專賣許可證,並且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菸產品;去年10月1日起實施的電子菸強制性國家標準明確要求,禁售菸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菸。
相關政策的目的非常明確——在電子菸中添加水果、花香、薄荷等味道,正是為了迎合年輕群體的口味需求,滿足他們的好奇心。
明確『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菸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菸』的規定,就是為了降低電子菸對青少年的吸引力和誘惑力,更好地保護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然而在可觀利潤的誘惑下,一些不良商家仍然鋌而走險,通過給電子菸『披上馬甲』『改頭換面』,在網絡平臺大肆銷售。
對於這種置社會道義、法律法規於不顧的行徑,必須加以嚴懲。
一方面,監管部門要加強源頭查處,通過暢通舉報渠道、倒查產品源頭等方式,依法嚴厲查處非法電子菸的工廠作坊;另一方面,要壓實電商平臺、社交平臺責任,強化對電子菸關聯詞的識別攔截,同時對賣家嚴肅處理。
隻有嚴督查、嚴處罰,對違規調味電子菸『露頭就打』,讓其入市無門、無處遁形,才能讓未成年人遠離電子菸的戕害。
《高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