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東鋒
9月28日,國家菸草專賣局官網發佈關於加強電子菸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在重申電子菸必須在規定平臺銷售、符合有關強制性國家標準、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等禁止性規定的同時,明確從今年10月1日起,從事電子菸生產經營的電子菸市場主體應當取得菸草專賣許可證,嚴格按照中國菸草專賣法及《電子菸管理辦法》等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逐步告別『野蠻式生長』,納入法治化規范化治理軌道,是近年來中國電子菸行業發展的大勢。
今年5月1日,《電子菸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其中就已規定,無論是從事電子菸產品、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等生產經營活動,還是從事電子菸零售業務,都必須依法取得相應的菸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和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因此,此次通知更多是進一步明確落實辦法規定的時間界限,同時也間接宣告了,電子菸和傳統卷菸最終在監管層面『享受同等待遇』。
耐人尋味的是,作為新興產業,電子菸一開始是以傳統卷菸的『健康替代者』以及幫助人們戒菸的形象出現的,美國《時代周刊》還曾把電子菸評為25大最佳發明之一。
如今強監管來臨,意味著電子菸遠沒有最初想象的那麼美好,或者說市場『爆發式』增長催動了異化。
總結來看,至少集中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以時尚的外觀和五花八門的口味偽裝,掩蓋了其中的有害成分,對青少年構成了『致命誘惑』;二是利用網絡平臺隱蔽化銷售,甚至成為一些毒品網絡銷售的載體,導致相關問題屢禁不止。
盡管如此,無論是在國外,還是國內的一些自媒體上,依然有電子菸的支持者,將上述問題描述為『誇大的』或是『缺乏科學實驗與數據的支撐』的偏見。
然而,強監管並不是簡單地否定電子菸,而是為了規范行業和市場。
例如,要求電子菸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是為了避免不法分子在菸液中添加非法成分;嚴格規定平臺銷售,是為了盡可能減少非法產品流通。
一定程度上說,人們對電子菸的負面印象,恰恰來自於其在快速發展過程中暴露的各種問題。
從『野蠻式生長』到被納入強監管,電子菸的發展路徑對很多新興行業也是一種啟示,即產品創新要恪守對消費者負責的底線,而非為了爭奪新消費市場不擇手段。
類似地,如果說盲盒最初還隻是為了滿足人們的獵奇心理,那麼一旦發展到『萬物皆可盲盒』的階段,開始行走於法律和社會倫理的邊緣,同樣也意味著其已經異化了。
誠然,相比於菸草,一些新興消費產品的異化所產生的危害或許不那麼直接,但『變了味』的產品和服務始終走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