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菸草局的規定,於1992年2月15號發佈的明文規定中明確了在郵局郵寄卷菸、雪茄菸每件以兩條《400支》為限《二者合寄時亦限兩條》;郵寄菸絲、菸葉每次均各以5千克為限,兩種合寄時不得超過10千克;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準一次多件或多次交寄。
根據這項規定,郵政公司企業也是菸草限量郵寄。
郵電部門要加強收寄驗視,防止一次多件或多次交寄的做法,並嚴格郵件封裝,確保運遞安全。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規定:郵寄、異地攜帶菸葉、菸草制品超過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依照規定處罰。
在處罰方式上:無準運證、超準運證規定的數量,托運、自運卷菸的,處以違法菸價值20%——50%的罰款。
對此許多菸民們表示不能理解,為什麼會限制菸草的郵寄量呢?
這是因為菸草一直是屬於國家按計劃生產的,且香菸的成本是比較低的,市場流通的價格相信大家都知道,其中的利潤是非常大的,所以菸草業有著相當高稅收。
所以,國家為了對個體販菸的商人做到有效的管控作用,制約不法倒賣國外香菸的經營者,防止有人利用郵政渠道對香菸進行不法的獲利,而制定了這條規定。
總的來說,郵寄香菸受到諸多限制,屬於管控嚴格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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