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
隨著『上頭電子菸』吸食量的加大
陳晨的情緒變得焦躁易怒
他意識到自己的身體可能出了問題
決定要戒了電子菸
但最後還是未能抵擋住
『上頭電子菸』的誘惑
……
本以為找發小一起幫忙能瞞天過海,豈知陳晨販賣『上頭電子菸』的事情終究還是敗露了。
警方順藤摸瓜,抓獲了陳晨等販毒人員,查證了周康洗錢的犯罪事實。
江蘇省張家港市檢察院經審查決定對陳晨等販毒人員提起公訴,鑒於周康犯罪數額較小、認罪認罰等,決定對其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5月9日,張家港市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近日,法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陳晨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1萬元;以洗錢罪判處陳晨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二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
交友不慎:
小青年誤入歧途
20歲的陳晨文化程度不高,高中沒畢業就走上社會,在汽車修理廠找了一份工作,也因此結交了各種『好友』。
一個偶然的機會,陳晨在『好友』王鵬的慫恿下,吸了一口王鵬遞來的電子菸。
一口下去,一種前所未有的體驗讓陳晨感到非常愉悅,他從此對這種『上頭電子菸』愛不釋手,工作時常常心不在焉。
公安機關查獲的電子菸菸油
自從有了第一次的愉悅體驗後,陳晨還想再次體驗一下,於是他找到王鵬,想了解電子菸的購買途徑。
在王鵬的介紹下,陳晨聯系到了賣家,稍加詢問後,他便立即下了訂單。
沒多久,陳晨就收到了郵寄過來的『上頭電子菸』。
通過吸食『上頭電子菸』,陳晨逐漸進入了這個圈子,並通過聊天軟件認識了另一個賣家『風箏』。
由於『風箏』賣得更便宜,他便經常通過『風箏』購買『上頭電子菸』的菸油。
以賣養吸:
『癮君子』編織毒網
沒過幾個月,陳晨對『上頭電子菸』的需求越來越旺盛,靠在汽車修理廠工作攢下來的錢根本不夠用。
一個偶然的機會,圈內人托陳晨購買『上頭電子菸』的菸油。
陳晨發現從上家購買一瓶5毫升的菸油需要100元,而轉手再賣出的價格則能達到250元甚至350元,這中間的差價讓陳晨萌生了販賣『上頭電子菸』和菸油的想法。
於是,他立即在朋友圈張羅起來,逐漸經營起了自己的『小生意』。
公安機關查獲的菸油和菸桿
隨著『上頭電子菸』吸食量的加大,陳晨的情緒變得焦躁易怒。
他意識到自己的身體可能出了問題,決定要戒了電子菸,但最後還是未能抵擋住『上頭電子菸』的誘惑,又做回了『癮君子』。
為了滿足自己對『上頭電子菸』的依賴、進一步擴大自己的『小生意』,陳晨辭去了汽車修理廠的工作,專心在微信朋友圈發佈一些帶有『合法上頭』『飛行』『太空漫步』等字眼的廣告,宣傳『上頭電子菸』。
廣告吸引了大批買家,其中有與其年齡相仿的學生,也有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甚至還有十五六歲的未成年人,這些買家在微信下單後,陳晨就會找人幫其送貨。
送貨前,陳晨都會從每瓶菸油裡倒出一點點供自己吸食。
其間,沙明明聯系到他,表明了自己也想販賣菸油的來意後,二人一拍即合,約定好價格之後沙明明就成為了陳晨的下家。
在陳晨和沙明明的共同『努力』下,吸食『上頭電子菸』的人越來越多。
由於許多買家都是年輕人,而『上頭電子菸』又不便宜,在入不敷出的情況下,為了能夠繼續享用『上頭電子菸』,這些人都紛紛加入陳晨的隊伍,成為『上頭電子菸』銷售鏈裡的『中間商』,而陳晨和沙明明則成了他們的『供貨商』。
一瓶5毫升的菸油,經過層層轉賣,從最開始的100元賣到了500元甚至600元。
2021年6月,陳晨偶然看到一則消息:含有大麻素類的物質從7月1日開始被國家管控列為毒品,他有點擔心,立即上網查閱了相關信息。
在上家『風箏』一再保證『不會有事』後,陳晨懸著的心才落了地。
一錯再錯:
『好哥們兒』幫助洗錢
看到自己的『毒網』漸漸形成,陳晨欣喜之餘又不免感到擔憂,害怕警察找上自己,便決定做些什麼來規避風險。
經過一番思考,陳晨想到了自己的發小周康。
周康是個在校學生,從小就與陳晨的關系非常要好,陳晨將他販賣『上頭電子菸』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周康。
他對周康說,自己賬戶裡的資金流太多怕被警察查到,讓周康提供微信收款碼,幫他收取販賣『上頭電子菸』的錢。
周康得知陳晨做的是非法勾當,眼看自己昔日的好友因吸食『上頭電子菸』日漸消瘦萎靡,他多次勸阻陳晨不要再吸了。
此時的陳晨也認識到自己的身體出了問題,便又一次下定決心要戒了,但經過三天的『鬥爭』後,他再一次放棄了。
周康也沒能抵擋住『好哥們兒』的軟磨硬泡,在陳晨保證做一段時間就收手的承諾下,想著自己隻是提供一下微信收款碼,並沒有參與陳晨販毒的『小生意』,就答應了幫其收款的事情。
從2021年7月5日到7月13日,周康的微信賬戶便陸續收到陌生賬戶的轉賬。
每次一收到錢,他便將錢轉到陳晨指定的賬戶上,一周內他一共收到轉款2300餘元。
2021年10月30日,公安機關經過偵查,以涉嫌販賣毒品罪將陳晨刑事拘留。
到案後,陳晨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同年12月31日,張家港市檢察院以涉嫌販賣、運輸毒品罪,洗錢罪對陳晨提起公訴。
《文中涉案人物均為化名》
來源:檢察日報
作者:吳敬川 李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