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地吐痰、抽菸、亂貼小廣告……這些不文明行為將被處罰。

隨地吐痰、抽菸、亂貼小廣告……這些不文明行為將被處罰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姚雙玉 濰坊報道

10月10日,記者從濰坊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濰坊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條例》分為總則、文明行為規范、重點治理的不文明行為、保障與監督、法律責任、附則,共六章五十三條。

其中,對隨地吐痰、公共場合吸菸、亂寫亂畫、張貼小廣告等群眾呼聲較高的不文明行為作出規定。

《條例》規定,隨地吐痰、便溺以及亂丟菸頭、紙屑、果皮、包裝盒《袋》等廢棄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在城市市區內的醫院、影劇院、體育館、機場、港口、會議室等公共場所室內《指定地點除外》及公共交通工具內吸菸的,或者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動場所內吸菸的,由衛生健康部門或者有關部門對負有管理責任的單位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二十元以下罰款。

亂寫亂畫、亂貼小廣告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清洗、改正,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條例》中提到,違反《條例》規定實施不文明行為,當事人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的,應當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違法行為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對不文明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可以向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或者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投訴、舉報。

投訴人、舉報人的信息應當依法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