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餐廳工作人員違法吸菸被查處,專家建議獎懲手段配合引導。

為進一步鞏固深圳市控菸執法工作成果,督促深圳市各類禁菸場所落實《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菸條例》《簡稱《控菸條例》》,履行控菸職責,強化控菸執法行動,深圳市控菸辦、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人員於2022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期間,在全市組織開展餐飲服務場所專項控菸督查。

11月25日晚19時,本次專項控菸督查第五站來到羅湖區蓮塘路蓮花閣北側餐飲街區。

在當晚執法行動中,執法人員發現2名在餐廳內違法吸菸者,對他們進行了現場進行宣教和處罰,各罰款50元。

值得注意的是,當晚發現的兩名違法吸菸者均為餐廳內的工作人員。

深圳市控菸協會秘書長熊靜帆表示,員工帶頭違反《控菸條例》,讓該場所張貼的禁菸標識形同虛設,更有可能對顧客造成不良示范效應。

她建議,除了執法部門加強普法教育和監督執法,場所可制定內部控菸獎懲制度,餐飲行業協會等也可加強行業自律,將無菸環境建設作為餐飲業各項評選活動的指標之一。

執法人員查處兩例違法吸菸者,均為餐廳內工作人員

執法行動開始不久,執法人員來到一家餐廳內。

在最裡面的卡座桌上,執法人員看到一個裝了不少菸頭的菸灰缸,兩名餐廳工作人員坐在兩邊,他們看到執法人員後立即將菸灰缸收到一旁。

面對執法人員的詢問,餐廳工作人員辯稱其並未抽菸。

執法人員隨後向其宣導了相關法規規定,並對其做出了50元人民幣的處罰,該工作人員也自願接受了處罰。

在另一家餐廳內,執法人員剛一進入也看到一位餐廳工作人員正坐在最裡面的餐桌上抽菸,並且使用餐碗充當菸灰缸。

商家表示,因為今天下雨所以這位工作人員工作結束比較早,所以才抽了菸。

在執法人員介紹了《控菸條例》後,這位工作人員也認識到了錯誤、接受了50元人民幣的處罰。

而在一家茶餐廳內,執法人員剛進入店內表明來意,商家就表示他們店內肯定不會有人抽菸。

『我是不可能讓人在我店裡抽菸的,不能為了一個人讓我罰3萬塊錢』她表示,此前她的店曾因有顧客抽菸而被執法人員警告,因此她對《控菸條例》很清楚。

執法人員在進入另一家餐飲店鋪後發現,店內的禁菸標識張貼不明顯,執法人員當即拿出新的禁菸標識要求商家張貼在顯眼位置。

餐廳內部工作人員違法抽菸

專家建議場所制定內部控菸獎懲制度

針對25日晚執法行動中查處的兩名違法吸菸者均為餐廳內部工作人員的情況,深圳市控菸協會秘書長熊靜帆指出,《控菸條例》第十條規定了禁菸場所經營者和管理者需要履行控菸職責,第一款就明確要求『建立禁止吸菸的管理制度,開展控菸宣傳教育,並配備控菸檢查員』;第四款要求『對在禁止吸菸場所吸菸的,場所工作人員應當要求其熄滅或者停止使用菸草制品』。

『此次執法行動處罰的兩名違法吸菸者均是場所員工,且場所其他員工沒有及時勸阻同伴違法行為,說明該場所並沒有做好員工的培訓,也沒有制定或者是沒有有效執行本場所控菸制度約束員工違法行為;員工帶頭違反《控菸條例》,也讓該場所張貼的禁菸標識形同虛設,更有可能對顧客造成不良示范效應,導致有吸菸行為的顧客群起效仿,違法在場所內吸菸』熊靜帆建議,場所制定內部控菸獎懲制度,加強員工培訓,嚴格落實控菸職責;執法部門加強普法教育和監督執法;餐飲行業協會等加強行業自律,將無菸環境建設作為餐飲業各項評選活動的指標之一,促進各場所自覺守法,營造良好的就餐環境,保護消費者健康。

此外,針對執法過程中發現的個別商家張貼禁菸標志不規范的情況,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羅湖監管局蓮塘監管所執法人員楊苑提醒,商家應當按照規定張貼禁菸標識,如果不按規定張貼,執法人員可以根據相關規定處以罰款。

她表示,如果商家的禁菸標識需要更換,可以前往各監管所免費領取。

『希望廣大商家有這樣的意識,一定要及時粘貼禁菸標識』

采寫:南都記者 焦明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