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銅陵,因給兒子辦婚禮,一男子花22550元買了55條硬中華香菸。
不料事後親友反饋說香菸味道不正常,可能有問題。
男子舉報之後,菸草局經過鑒定,涉事香菸果然是偽劣卷菸。
男子非常氣憤,讓店家返還購菸款。
店家拒絕後,男子將店家起訴至法院。
原來,男子楊某的兒子要結婚了,他想給兒子風風光光地操辦一下,便有意買些中華菸壯壯門面。
這日,楊某信步走進一家百貨店,詢問店家是否有中華菸出售。
店家說有硬中華香菸的存貨,一條410元。
估摸著需要的數量,楊某讓店家拿了幾十條。
不料拿回去使用後,楊某發覺數量可能不夠,果斷又來到百貨店拿了十幾條。
清點之後,楊某發現自己從百貨店買了55條硬中華香菸,向店家付了22550元。
店家見楊某購買的數量多,非常規矩地給他開了收據。
婚禮辦完之後,這些硬中華菸並沒有散完,還剩下沒有開封的22條。
楊某自覺留著沒用,便到百貨店退了,店家返還給楊某9020元。
萬萬沒想到在剛退不久,楊某從親友那裡聽到了異樣的聲音,說這些硬中華菸味道不正,可能有問題。
好好的婚禮竟然被這些假菸攪了局?
楊某非常生氣,立即向當地菸草局進行了舉報。
接獲舉報之後,菸草局在涉事百貨店查獲了玉溪、利群等香菸,但是並沒有中華菸。
好在楊某手裡還有些沒有用完的硬中華菸,連同前面查獲的那些香菸,菸草局一並送去了檢驗。
檢驗結果顯示,這些菸全部都是偽劣卷菸。
菸草局拿到結果之後,對店家進行了行政處罰。
知道店家被處罰之後,楊某便找店家退還購菸款,不料店家總是拒絕。
無奈之下,楊某將店家起訴至法院,要求店家返還購菸款13530元、三倍賠償40590元。
可能有網友覺得,菸草局並沒有在百貨店查獲出中華菸,送檢的硬中華菸也都是楊某自己保存的。
法院應該不會支持楊某的請求吧?
畢竟楊某連購買的硬中華菸就是送檢的硬中華菸的同一性都無法證明。
但楊某在與店家協商退款時進行了錄音,店家承認向楊某出售的硬中華香菸是偽劣卷菸,還願意退還全部貨款。
楊某將這個證據進行提交,一審法院支持了楊某要求店家退一賠三的訴訟請求。
拿到一審判決之後,店家不服,提出了以下上訴意見:1.菸草局並沒有發現自己銷售假硬中華菸,對自己的處罰與店家向楊某出售硬中華菸並無任何關聯;2.楊某送檢的13包硬中華菸與自己無關,不能確定是自己出售給楊某的硬中華菸;3.雖然自己在錄音中說『你說菸是假的,那就是假的』,但這是自己在被楊某威脅的情況下說的,當時是為了息事寧人,並不是自己真實的想法。
經過開庭之後,二審法院總結出本案的爭議焦點,店家向楊某出售的硬中華香菸是否為假冒偽劣商品。
二審法院認為,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對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經審查並結合相關事實,確信待證事實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應當認定該事實存在。
具體到本案中,楊某在懷疑自己從店家購買的硬中華香菸存在質量問題後,立即向菸草局進行了舉報。
之後,菸草局查證百貨店內的其他品牌香菸為假菸,並進行了處罰。
同時,楊某送檢的硬中華香菸也是假冒偽劣卷菸。
基於前述事實及證明標準,結合店家在錄音中的自認,能夠認定店家向楊某出售了假冒偽劣卷菸。
據此,二審法院認為,一審法院的認定沒有問題,店家應該向楊某退一賠三。
至於店家想要撤回自己的自認,他們是需要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撤銷自認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一》經對方當事人同意的;《二》自認是在受脅迫或者重大誤解情況下作出的。
人民法院準許當事人撤銷自認的,應當作出口頭或者書面裁定。
所以,在店家沒有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是在受到脅迫的情況下承認所銷售的硬中華香菸是假冒偽劣卷菸時,店家隻能承擔不利後果。
關於為何讓店家承擔3倍賠償的責任,一審法院特別指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設立懲罰性賠償的目的,不僅是讓受害人的損失得到填補,更是讓實施欺詐行為的經營者承擔起更大的責任,對其產生懲罰作用,繼而威懾、警告其他經營者。
隻有這樣,我們才有可能防止類似或更嚴重的商業欺詐行為產生,達到凈化市場環境,保護處於弱勢地位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這就是讓經營者承擔懲罰性賠償的目的。
對於本案,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