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菸草專賣局:每人每次異地攜帶電子菸產品、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等實行限量管理。

證券時報網訊,國家菸草專賣局發佈通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及其實施條例、《電子菸管理辦法》《國家菸草專賣局公告2022年第1號》的規定,每人每次異地攜帶電子菸產品、霧化物、電子菸用菸堿等實行限量管理,具體通告如下:菸具不得超過6個;電子菸菸彈《液態霧化物》不得超過90個,菸彈與菸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菸等》不得超過90個,菸液等霧化物及電子菸用菸堿不得超過18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