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賀雪麗 通訊員 王全謀》通過互聯網在境外銷售網站購買雪茄菸,為逃避監管,向多地海關分散申報。
近日,陜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趙雷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王某走私普通貨物、物品案,並當庭宣判。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起,被告人王某通過國際互聯網,在境外雪茄菸銷售網站『雪茄超市』和『雪茄時間』購買雪茄菸。
為了逃避海關監管及偷逃稅款,王某使用其本人及他人的身份信息及收件地址,向西安、沈陽、蘭州等地口岸海關申報,通過國際郵件郵遞入關,並在國內銷售牟利。
自2018年3月至2020年11月,王某共計購買境外品牌雪茄51單,數量157盒,進購價格20015.73美元。
經西安郵局海關計核,王某偷逃稅款共計150840.53元。
經西安海關緝私局查證,上述走私物品中,10個包裹曾被海關查扣,王某在繳納稅款4919.23元後被放行。
另查明,王某上述走私的菸草制品除少量自用外,其餘通過微信朋友圈及自己經營的酒吧銷售。
案發後,王某主動退繳非法所得145921.3元,向法院繳納罰金15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鑒於被告人王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積極退繳違法所得,主動繳納罰金,犯罪情節較輕,符合適用緩刑的條件,依法可宣告緩刑。
依據刑法相關規定,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5萬元。
被告人王某已經退繳的違法所得和扣押在案的走私物品,由西安海關緝私局依法予以處置。
被告人王某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來源: 人民法院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