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上頭』電子菸是毒不是菸 不止『上頭』還犯罪。

合成大麻素因價格低廉、更易上癮,被吸毒者作為傳統毒品的替代品予以吸食,目前其在國內濫用情況增加,危害日益凸顯。

2021年7月1日,中國正式將整類合成大麻素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這意味著所有品種的合成大麻素類物質,都屬於中國法律意義上的毒品。

在此之後實施的販賣含合成大麻素、氟胺酮等18種新精神活性物質制品的行為,以販賣毒品罪定罪處罰。

3月29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召開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犯罪法律問題新聞通報會,通報近期審理的典型案件及相關調研成果,向社會提示此類新型毒品的危害性,讓大家做到遵紀守法,不販賣;提高警惕,不吸食。

通報會由東城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范國偉主持,東城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愛新覺羅·啟騁,東城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姬廣勝,法官助理白宇就相關內容進行通報。

通報會上,東城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姬廣勝介紹了法院近期審理的一起販賣合成大麻素類毒品案件。

2021年8月2日9時許,被告人王某與田某《另案處理》約定以人民幣1400元的價格販賣『上頭』電子菸2支、菸油2瓶,收取毒資後以快遞閃送的方式交付。

當日16時許,民警在田某家中起獲上述物品,經鑒定,其中『上頭』電子菸2支、菸油1瓶含有合成大麻素類毒品共計3.79克。

2021年8月3日11時許,民警將被告人王某抓獲,並當場從其身上及住處儲物間、臥室衣櫃內等處起獲一次性電子菸129個及罐裝菸油141瓶。

經檢查稱量,一次性電子菸及罐裝菸油內含黃色液體凈重共計896.77克,經抽檢鑒定,檢出國家列管大麻素5F-MDMB-PICA、MDMB-4en-PINACA成分。

東城法院已於3月23日對該案進行了宣判。

被告人王某違反國家毒品管理秩序,明知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已被國家列為毒品進行管制的情況下,為牟取非法利益而向他人販賣,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依法應予刑罰處罰,且根據在案證據可認定其販賣合成大麻素類毒品數量已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的標準。

公訴機關對被告人王某的指控成立。

被告人王某系毒品再犯,依法應予從重處罰。

綜上,東城法院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六萬元。

追繳被告人王某違法所得人民幣一千四百元,予以沒收。

東城法院刑事審判庭對涉及販賣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的刑事案件進行了調研。

通報會上,法官助理白宇介紹了涉合成大麻素新型毒品犯罪呈現出的特點。

一是『電子菸』成為合成大麻素的主要載體,微信、快遞、閃送成為販賣毒品的主要工具。

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的主要濫用方式是溶於電子菸油或噴塗於菸絲、花瓣等植物表面進行吸食或泡水飲用。

電子菸油由於便於運輸及吸食,已成為合成大麻素最為主要的載體,吸毒販毒群體將其稱為『上頭電子菸』,並宣稱吸食『上頭電子菸』屬於『安全上頭』『合法上頭』,誘導甚至誘騙毒品防范意識不強的群體吸食。

不法分子通過微信等社交軟件聯絡交易,支付毒資,再依托快遞、閃送、『跑腿』等物流服務發貨運輸,販賣層級通常多達三至五級,交易方式隱蔽,流通速度快,流通范圍廣。

不但擾亂了國家對毒品的管理秩序,對吸食者身心健康造成嚴重威脅,也為電子菸行業帶來了新的亂象。

二是查獲並處罰的多為販賣行為,生產行為難以溯源。

『線上交易』使得新型毒品的買賣行為更加隱蔽,輻射范圍更廣,跨省販賣已成常態,並且出現了跨境交易,給偵查工作帶來較大困難。

被抓獲及判處刑罰的多為二級以下的『分銷商』,而其對上級『經銷商』的真實情況知之甚少,難以順藤摸瓜查到毒品的制造源頭。

此外,『上頭電子菸』外觀與普通電子菸相差無幾,快遞員無法靠肉眼分辨,且存在郵寄過程中未認真核驗身份等情況,增加了公安機關事後追查毒品來源的難度。

三是部分被告人『明知故犯』,但多辯稱自己毫不知情,且具有一定的反偵查手段。

販賣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的被告人大多具有吸毒劣跡、吸毒成癮認定甚至毒品犯罪前科,且多為『以販養吸』型販毒人員。

結合微信聊天記錄、購買者證言、被告人供述等證據能夠推定,其具有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販賣的主觀故意。

而被告人及辯護人則多辯稱不明知是毒品,或不明知電子菸中含有合成大麻素。

此外,被告人還會采取一定的反偵查手段,如某販賣毒品案中,犯罪分子以微信『表情包』作為交易語言,用『向上的箭頭』加『大腦』圖標指代『上頭』,用『閃電』的圖標表示有貨並通過閃送送貨,在收款後刪除相關聊天記錄,以逃避偵查。

對新型毒品犯罪的治理,不僅要依靠事後打擊,關鍵還在於如何預防。

東城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愛新覺羅·啟騁就犯罪預防及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提示。

第一,合成大麻素等18種新精神活性物質已被國家正式列為毒品進行監管,『上頭』電子菸是毒不是菸。

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有別於傳統毒品大麻,其作為化學合成類毒品比大麻更容易上癮,依賴性更強,對人體的危害性遠超大麻。

吸食該類物質會出現頭暈、嘔吐、精神恍惚、致幻反應。

過量吸食會出現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況。

在此提醒公眾,要通過正規途徑購買電子菸,警惕『小樹枝』『上頭電子菸』『娜塔莎』等花哨包裝掩蓋下的新型毒品。

第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菸草專賣部門應加強對電子菸生產及銷售環節的監管,嚴厲打擊電子菸包裝下的新型毒品交易。

『線上交易』在增強毒品犯罪隱蔽性的同時卻也使得販賣毒品的行為更易留下痕跡及線索。

因此,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及菸草專賣部門應提高警惕,協同禁毒委及公安機關嚴厲打擊、查處非正規電子菸的生產及銷售,對合成原料追蹤溯源,從源頭上予以控制。

此外,我們提醒社會公眾,國家菸草專賣局發佈的《電子菸管理辦法》將於今年5月1日正式實施。

管理辦法明確禁止銷售除菸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菸。

屆時,任何菸草口味以外的電子菸將不屬於合法銷售的電子菸,社會公眾應當予以警惕。

第三,加強物流寄遞渠道的毒品防控,協同推進寄遞安全問題治理。

嚴格落實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等制度,嚴格人員準入和管理,加強對寄遞行業員工的禁毒教育宣傳,力求多管齊下截斷寄遞行業的毒品運輸渠道。

來源: 京法網事 微信公眾號